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

6州号召倒邹寿汉‧ “依章程开特大” 叶新田形容不幸事件



2014/10/27  中国报/国内版

报导:张晓真

 


(雪邦26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就6州董联会联署,致函要求召开特大,以撤除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职务一事,形容这对董总而言,是很不幸的事,不过,他指董总会按照章程办事。

“这是很不幸的事,我们是有制度的,即每隔几年举行选举,领导人都是由中央委员会选出来,任何事情都根据程序去办,既然一些会员要这么做(意指要求开特大撤除邹氏职务),我们也根据章程行事。”

他坦言,由于刚接到信函,还未详细阅读有关信函,並表明他需諮询律师看法和研究內容,再看怎么解决。

叶新田今日率团前往台湾,展开为期9天(1026日至113日)的台湾教育访问团,隨团者也包括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董总副主席许海明和刘利民、副秘书长陈纹达、財政林国才、副財政庄其川、常委钟伟贤和庄俊隆、首席执行长孔婉莹。

其他隨团成员包括统一考试委员会委员丘琼润、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学务委员会委员廖伟强、董总会务与资讯局主任林纪松、执行员叶淑仪、学务与师资局主任曾庆方、执行员温桂花及电脑委员会主任陈银河。

由于叶新田今日就飞往台湾,因此要从台湾回国后,才作决定,同时也认为此事肯定加剧董总內部纷爭。

受询及是否已与邹寿汉谈及此事,他说还未,之后还需联络对方。

“据我了解,这也是有史以来首次召开特大要求撤除领导人的职务,董总章程也似乎没有看到有这项条款。”

傅振荃:最迟下月24日举行

傅振荃说,按照董总章程,主席是必须在30天內召开特大,且特大也必须给予21天通知,换言之,主席只有9天时间决定特大日期,这也意味著,特大最迟要在1124日举行。

他证实,他于週日(26日)早上收到有关联署信函。

“根据董总章程,只要有5个州属的董联会提出要求召开特大,换言之,就已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会员人数。”

据悉,信函是在週六(25日)呈到董总主席叶新田手中。

董总章程第6.2.2条文说明,主席在接到至少有5个会员联名提出要求並附上相关理由和议程,则必须于30天內召开特別会员代表大会

根据第6.2.3条文,特別会员代表大会的开会通知必须在开会前21天发出,列明议程。
 

抨罢免理由牵强 ·邹寿汉:没违反董总立场

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26日讯)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讽刺有关6州董联会致函要求召开特大及提出撤除他的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无法令他信服。

他说,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从未针对“董总对外发言人机制”建议草案作出议决,而他就按照董总传统做法,针对不利华教及华社课题,他祇是按照董总章程赋予署理主席的权力,履行职责而已,从来没违反董总的立场与原则。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马六甲华校董联会、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檳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以及玻璃市华校董事联合会联署致函,以邹寿汉多次在组织外发表片面性、误导性和破坏性的谈话、到处策动不明真相的民间团体和人士,举办各类不符合董总利益的活动及破坏破坏董总中央委员间的互信,损害了董总的权益和形象三大理由,要求董总主席召开特大撤除邹寿汉。

针对此,邹寿汉今午接受《中国报》访问时,以平静但坚决的语气回应说,董总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或团体,而是属于全体华社的,同样的,董总从来就没有秘密,对一切课题都可以公开。

最后,他强调,他祇是履行维护华教的使命,行使董总领导人的权力而已,没有什么不对!

 

20141025
:全国董总主席
事项:召开特別会员代表大会
 
基于维护董总的权益和形象,以及华教队伍的团结,我们6个州属的董联会/董教联合会在此联合要求召开特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下述议案,对邹寿汉投不信任票並撤其董总署理主席职。
议题: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並撤其董总署理主席职。
 
1.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于最近期间罔顾董总的內部组织原则,漠视董总和华教利益,对一项尚未经过討论的“董总对外发言人机制”建议草案,在没有获得中央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同意和授权下,多次在组织外发表片面性、误导性和破坏性的谈话,並且屡劝不听,这显示他完全不尊重和不信任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把个人凌驾于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之上。
 
2.与此同时,他还变本加厉地到处策动不明真相的民间团体和人士,举办各类不符合董总利益的活动。
 
3.鑑于邹寿汉的有关言行已经极大地破坏了董总中央委员间的互信,损害了董总的权益和形象。我们仅此要求会员特別代表大会通过议决,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並撤其董总署理主席职。
 
联合签署单位: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马六甲华校董联会、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檳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以及玻璃市华校董事联合会。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