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要求刪叶部份宣誓书內容 ‧ 刘利民等申请被驳回




2015-11-13 16:58 星洲日报/国内版

(吉隆坡13日讯)高庭驳回“董总主席”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要求刪除董总主席叶新田在一份回应他们向高庭申请禁令,以禁止叶新田採取任何法律管道挑战823特大诉讼时,所入稟的部份宣誓书內容申请。

承审本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今日在內庭作出上述裁决。

刘利民等人是因不满叶新田在1015日所入稟的宣誓书內,增加了新的陈述或声明,而向高庭提出初步反对,要求刪除叶新田的部份宣誓书內容。

刘利民的代表律师文添友表示,虽然高庭驳回了该造所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惟高庭同意让其当事人针对叶新田的宣誓书,作出最后一次的回应。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阿斯米鲁则说,高庭已择订於1228日聆审刘利民等人在本案中所提出的禁令申请,而高庭较前所发出的临时禁令將一直维持生效,直到高庭在1228日作出裁决为止。

高庭是於92日发出临时禁令给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代表,这是5州董联会代表在730日入稟高庭申请禁令,禁止叶新田通过法律管道来阻止董总召开823特大后,再度联合刘利民入稟的另一项禁令申请。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拿督张贤炳(58岁)、砂拉越华校董联会总会主席拿督包章文(63岁)、檳威董联会副主席林琮淞(62岁)、霹雳董联会副主席拿督陈崇凑(61岁)和彭亨董联会秘书张翔坚(46岁)和刘利民(67岁)是於825日入稟高庭,並在诉讼中把叶新田(76岁)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6名起诉人在诉讼中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叶新田或其代理或代表通过任何法律管道,包括向高庭申请禁令、临时禁令或其它申请来影响、威胁、终止、组织及干扰董总在823日召开特大时所通过的所有提案或决定。

同时,他们要求高庭宣判董总为解决董总领导层风波,而通过823特大遴选出来的新领导层是合法的。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