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叶新田:股权转移获董事部共识‧ “勿受王超群误导”



叶新田:股权转移获董事部共识勿受王超群误导”


2015-11-06 18:08 星洲日报/国内版

 


叶新田(左)及邹筹汉出示文件证明股权转换的程序已
完成,並直斥王超群等人报假案。(图:星洲日报)
(雪兰莪加影6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针对副主席王超群等人在昨天向警方备案,要求警方针对主席叶新田等3人在New Era SdnB h d股权未转移一事进行调查,叶新田希望公眾不要受到王超群恶意的误导。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叶新田强调,针对有关事件,董事部在今年1月和3月两度召开新闻发佈会,全面公佈和交代该公司成立和股权转换一切事宜,王超群等人无中生有的做法,是在混淆公眾视听。

他表示,有关股权转移是取得董事部的共识进行,所有程序已完成,並已全数转入董总教育中心名下。有关注资一事是为了符合新纪元学院升格而进行,已经在董事会討论议决了。

他说,在33日召开特別会员大会,由该公司的公会接纳通过,隨后在遵循公司的程章与条例,符合1965年公司法令下进行一切相关股权转移的程序。

“我和邹筹汉对王超群等人的举动深感遗憾,也觉得他们的言论具有恶意和誹谤的意图,我们会交由律师研究与处理。”

出席新闻发佈会者包括副义务秘书陈纹达、董事李清文、刘庆祺、苏顺昌、张光明及陈金德等。



(星洲日报)

附:【背景新闻】

“仍持新纪元公司股权”董教总独大报警促查叶邹等人


2015-11-05 17:55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加影5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主席叶新田等三人仍拥有未交给董教总教育中心的“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股权,董总、教总及独大今日联合向警方备案,並促请警方彻查此事。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副主席王超群指出,他们还发现到董教总教育中心的1500万资產也仓促注入到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令人感到非常担忧。

王超群今日召开新闻发佈会说,叶新田曾向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及社会大眾交代说,他们三人已经將股权全部移交给董教总教育中心。

“但是,我们的律师在处理此案件过程中,却从大马公司委员会(SSM)直到111日的记录中,发现叶新田等三人仍然拥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意即他们没有移交给董教总教育中心。”

王超群:为申请升格成立公司

王超群解释,董教总教育中心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在1994年成立,积极爭取创办华文高等教育学府,以建立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专的完整母语教育体系。

他说,在三大机构爭取和努力下,1997年创办了董教总新纪元学院。一直以来,新纪元学院都是在三大机构的共同监管下妥善操作。

该中心为了申请新纪元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配合高教部的要求,成立了“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並由叶新田、邹寿汉及王今仲三人各持一股。

他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最初的组织架构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各派5名代表,並委任6名对高等教育学有专长者,一共21人组成董事部。

“这也如实反映和体现了三大机构筹组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事实及重要地位。”

修章图边缘化三机构

他指出,在叶新田担任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期间,增加了10名个人会员董事的名额,即组成31人的董事部,这也是目前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架构的实际情况。

他说,最近,叶新田在董总风波中失去主席的职位,为了自保,企图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作为个人的平台。

“他(叶新田)在1010日召开特別会员大会来通过修改现有的章程,將董总、教总和独大三大机构原有的15名代表削减至6人,而且还把个人会员董事的名额从10人增加到25人,至於委任董事的名额则从6人减少至4人,以组成35人的董事部。”

他认为,叶新田这个举动明显是为了进一步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包括所有的资源,並蓄意边缘化创办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董总、教总和独大。

他指出,这完全违背了当年三大机构共同成立董教总教育中心的意义,並抹杀了三大机构的重要贡献和角色。

“我们在认为事態严重后,特委任律师入稟法庭要求宣判该特別会员大会无效。”

赵燊儒:教育中心资產属华社

另一方面,独大董事赵燊儒说,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资產是华社而不是个人的,因此,董总、教总和独大绝不允许將华社的资產转入仍有个人利益的公司。

因此,他认为,董事部架构必须反映当时成立的原意,而不是將教育中心控制在数人的掌控底下。

董教总教育中心义务秘书邹寿汉曾於5月指出,为了显示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在组织上的密切关係,將该中心所有的31名董事全数纳入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New Era EduSdn Bhd),且所有董事的职位都將维持原状,不会有任何改变。

而叶新田当时也说,他本人、邹寿汉及王今仲是以每人股份1令吉注册该公司,该公司在2014317日正式成立,然而在一个星期后即324日,他们將所有股份转移到董教总教育中心名下,百分百由董教总教育中心持有。

(星洲日报)


 
 

董总教总独大报警促查叶新田


2015/11/6 东方日报/国内版

(加影5日讯)教总主席王超群今日代表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日前往警局报案,要求彻查董总前主席叶新田没有依承诺移交所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 

王超群指出,早在今年116日,叶新田就声称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已经全部移交给董教总教育中心,但其律师在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案件时,却无意中发现叶新田等三人依然拥有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 

「不仅如此,叶新田等人还把董教总教育中心的1500万令吉注入,对他们具有利益的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让大家非常担忧。」 

他今日上午11时前往加影警局备案后,在董总会议室对记者如是说。出席者包括董总中委陈志成和独大董事赵燊儒。 

根据111日的公司註册局(SSM)记录,叶新田、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和新纪元理事会主席林忠强三人为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而叶新田、邹寿汉和前新纪元学院理事长王今仲皆持有1令吉股份,其余14999997令吉股份则属於董教总教育中心。 

2014年,董教总教育中心为了把新纪元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配合高等教育部的要求成立了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以叶邹王三人为股东,此举却引起了爭议,认为叶邹王有掏空董教总教育中心之嫌。 

当时,叶新田等三人召开记者会澄清,该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全数转让予董教总教育中心,並承诺会把33为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都列为该私人公司的董事,惟如今却被发现,此三人依然拥有该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 

依照惯例,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分配协议可以在数名股东的同意下隨意更改。 

「这笔资金(1500万令吉)是华社的公有资產,如今却被(叶新田)因私人利益转移到一个私人有限公司(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令人感到担忧。」 

他也指出,当时董总、教总和独大曾协议,若要转移1500万令吉至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完成两个先决条件,包括股份必须100%转移给董教总教育中心,以及该公司董事必须由三机构代表组成。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