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5/11/13 【何添发 FB】
——回忆董总风波(二)
无法无天华教暴徒
14/06/2015年 614前夕613雪隆草根晚上有个聚餐交流联谊会,中途来三位客人,就是董总最高领导叶、邹俩老和董联总务陈德隆,看着董总主席叶新田倦容满面直接向草根道明来意,希望草根们能帮忙维持614秩序,让法庭谕旨的会议成功召开,庭令指示只有廿五名委员能出席会议,怕夺权贼不会遵守庭令来捣局,草根们立即接受纠察任务。
614当天8点,草根就开始陆续抵达为11点的401会议室做好准备,绝不让有心人破坏会议进行,当天响应纠察队伍草根有80之众,当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就要举行会议就来一班董总行政部一班男女职员,由几位女职员帶头来开锁开门,忽然升降机门打开,人群蜂拥而出,草根立刻把门堵上,但人群不于理会,一直前前推压,最后的草根被压得连呼吸都难,果然有人想乘乱混水摸鱼,彭亨吴茂明剪了胡子,想乘乱混入会议室,被草根识破,场面立刻更加混乱,更走出2只会咬人的藏獒(一男一女),草根多人中招掛彩,更有一华教败类庄俊隆欺负女草根,更刻意从后熊抱女草根非礼一番,尽显无耻下流本色,华教有这样的败类,董总如何不乱。
草根无奈,大喝(松)要进会议室必须排队一个一个的进,几经困难草根才能把庭令批准的委员送进会议室,当中也包括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确认没有了名单上的委员,草根把门给关上,把守在外让会议可以进行,当时在会议室外有一董总男职员,身材短小以为很高大的肌肉男更不断恐吓草根(要打架),草根也不为所动,半小时过后,董总署理邹寿汉开门出来后,向在场的记者证实未达庭令人数要求,宣布流会! 更在现场投诉在会议室里被华教败类暴徒杨应俊打,摔倒在地上,董总署理更因过后有呕吐头晕被儿子送院医治,草根更从隔天晚间新闻看见董总署理邹寿汉被摔的录像!!! 天啊!已经快70岁数的长者能承受这样的重摔吗?杨应俊会是我们华社需要的华教领导吗?
来源/作者:2015/11/13 【李玥姯 FB】
“关中模式”的原批文含糊其辞,这埋下伏笔,让当局日后可能援引1996年教育法令第155(2)条文,根据关中模式制订管制华文独中的新条例,最终导致60所独中被改制为关中模式学校,使华文中学可能面对第二次改制的危机
1996年教育法令,在定义条文中第二条:只有三种类型学校,即:国民学校(马来文小学);国民型小学(华小和淡小);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这就是说,法律上已没有了“国民型中学”(改制中学)。
1996《教育法令》一旦严格执行,董教总必须停办统考,否则就算犯法,违法者最高刑罚:罚款一万,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69(1)条)
在旧的《1961年教育法令》下,董教总主办统考,不必向教育部申请准证。然而,在新《教育法令》下,“……若事先来获得考试局局长书面批准,任何人都不许为任何教育机构或私人考生,举办任何考试。”(第69(1)条)。
即使能获得批准,考试局局长也可施加他认为适当的条件。(第69(2)条)
这就是说,这些条文一旦严格执行,董教总就必须向考试局局长申请准证,才能举办统考。即使批准,考试局局长会施于什么条件,则不得而知。
有人说,法令已明文规定可举办统考。其实,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法令中并没有正式核准董教总可主办统考的条文,也没有豁免统考,使统考不受这项条文的限制。
1996《教育法令》进行联办课程或双联课程的活动将受到限制,因为必须获得部长书面批准,才能举办任何联办课程或双联课程。
有关条文是这么写的:“除非获得部长书面批准,任何私立教育机构都不可以和国内外的任何高等教育学府或团体以各种合作方式,来进行课程或训练计划。”(第77(1)条)
这就是说,任何私立学院,如果要和国内外的任何大学或团体进行举办课程或训练计划,就必须先获得教育部长书面批准。
违法者最高刑罚:罚款三万元,坐牢两年,或两者兼施(第77(4)条)
董教总和独中所共同举办的任何课程或训练计划将受到影响。马华中医学院和中国联办的中医课程也受到影响,他们必须得到部长的批准。
来源/作者:2015/11/14 【罗瀚嵣 FB】
大家不妨来研究一下董总伪领导层词语;
信件就是董总主席叶新田親笔签名、为何董总要追究到底,
而非 【报案严查】或 【马上捉人】。
再来
【伪董总绝不承认叶邹盗用或伪造董总信头纸发文告】、
请问华社几时承认过你们这群土匪?
再再来、最后我们要向社会大众【严重声明】:叶邹今后的声明不代表董总立场。
声明?你们老几?你们合法证件在那?别马不知脸长!
华社反而认为叶主席应该拿回其权力,以董总主席身份向这些伪董总中委开炮。
爱华们:大家共同再出点钱来给叶主席备用,看他们如何来玩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