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

关于举办2018年“华文教师证书”研习班的通知


20180312 《中国华文教育网》
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近期拟举办11期“华文教师证书”研习班,具体信息如下:
  一、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
  二、承办单位:有关华文教育基地院校
  三、华文教师证书班介绍:为顺应海外华文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的需要,提升海外华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将逐步在海外推广和实施“培训、考核、认证”三位一体的培训。海外华文教师参加培训和考试,可根据成绩获取“华文教师证书”。
  四、华文教师证书班内容:安排汉语词汇知识及教学、汉字词汇知识及教学、语法知识及教学、华文教学基础、华文课堂教学、儿童心理认知发展等课程;进行“华文教师证书”考试介绍及测试辅导;参加“华文教师证书”测试;适当安排文化考察。
  五、华文教师证书班规模:每班计划招收100人,报满即止。
  六、华文教师证书班承办单位、地点和时间:
  1.暨南大学,广东省广州市,521日至67日;
  2.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市,623日至710
  3.暨南大学,广东省广州市,710日至27
  4.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81日至18
  5.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市,810日至27
  6.暨南大学,广东省广州市,910日至27
  7.四川大学,四川省成都市,1010日至27
  8.暨南大学,广东省广州市,1125日至1212
  9.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海口市,121日至18
  10.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129日至26
  11.华侨大学,福建省厦门市,1217日至201913
  各班均为1817晚。开始日为报到日,最后为结束日。
  七、报名条件:现职海外华校的华文教师,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班。参加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精神类疾病,非肢体残疾,非孕期。年龄不超过60岁。
  八、费用:活动期间的学习、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负担。抵离旅费、在华期间的医药费、电话费、洗衣费等以及因提前报到或延后离开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有关要求:
  1.请参加者尽快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给有关驻外使领馆。
  2.如需接机或接站,请务必提前20天将抵达航班或车次通知承办单位,以便安排接机/站。
  3.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
  4.为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请勿带家属随行。
5.如有问题请径与承办单位或主办单位联系。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