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

让关中合法参加统考 应要求教育部发出一封豁免禁令


作为统考主办执行者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 现在最应该做的工作, 就是趁考试局总益收回有关函件, 以及教育部总监表明〝没有反对〞的这个时机, 负起应尽的责任,即刻要求考试局总监发出一封豁免法令限制的公函, 正式宣布批准关中学生可以参加统考。


五华教团体
针对关中统考联合文告
24-10-2016
我们--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霹雳华教工作者联合会及槟州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五个华教团体,谨此发表联合文告,促请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从速向教育部考试局总监要求发出允许关中参与统考的书面批准公函。
关中参加统考的关键问题在于教育法令第69项条文的限制,即便教育部考试总监收回了发给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有关该校不能参加这项考试的回函,也并不等于这所学校就可以参加统考,因此,要求该局发出一封豁免禁令的公函才是安全之策。
我们认为,政府现行法令对华教虽然处处打压,很不公平,可是华社在争取华教权益问题上不宜走险,不计后果,而必须按照国家法令架构,在不违法的范围下据理力争,才能保障多元民族教育在国家的法律范畴中具有合法和应有的地位。
关中是一所非华文独中,在教育法令第69项条文限制下不可参加统考是明摆着的现实,不管是考试局总监收回有关回函,或教育部总监发出〝没有反对〞( tiada halangan ) 参加统考的信件, 都不足以改变有关法令的限制, 不过, 有关法令也授权考试局总监可以发出书面批准, 豁免有关条文的限制。
因此, 我们认为, 作为统考主办执行者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 现在最应该做的工作, 就是趁考试局总益收回有关函件, 以及教育部总监表明〝没有反对〞的这个时机, 负起应尽的责任,即刻要求考试局总监发出一封豁免法令限制的公函, 正式宣布批准关中学生可以参加统考。
我们也要在这里再三声明, 站在推广华文教育的立场上, 我们从来没有阻止关中学生参与统考, 不过, 我们认为在这个事件上, 必须按照法律行事, 即要求修改关中批文或注册证, 使之成为一所名符其实的华文独中, 或者, 要求当局援引法令豁免条例,让关中学生合法参与统考。
此外,我们也要严正提醒关中董事会加紧向政府要求修改建校批文/注册证,并参照宽柔中学申请建立分校的先例作为办学模式,以一劳永逸解决关中的身份问题,同时避免损害统考,以照顾关中学生和60所华文独中8万莘莘学子的切身利益。

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主席、雪兰莪暨吉隆坡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
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会长、霹雳华教工作者联合会、槟州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