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

【华教视窗】 ~ 120 辑




华教问题的法律解读

  2012-09-26南洋商报/言论版

~作者:罗荣强博士

马来西亚的华教问题,犹如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数十年来,一直困扰着华社。

尽管倡议公平、团结和以民为本的国阵,一再强调不会辜负人民的委托;自称代表马来西亚华人的马华,也誓言与华教共存亡;但为何国阵的教育部长和马华的副教育部长,还是连年不断地与捍卫华教的董教总辩驳论争?

从国家独立迄今55年以来,不断涌现的华教问题,多且繁杂,向来都以“一箩箩”来形容。

其中较严重的包括了校地的保留、华小的增建、教育拨款的发放、华文教师的培训与委派、独中的增办、统考文凭的承认、学校董事部的主权等等。而近几个月来,又以独中增办和主权问题,最为火热。

华教问题没抵触宪法精神

这些华教问题,真的如此难以解决吗?它是法律问题?还是政策问题?又或是所谓的“历史协议”问题?

纵观上述列举的华教问题,并没有任何一项抵触宪法的精神。

至于教育法令中,虽然规定了国语必须是所有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但也同时承认国民型学校的地位,并授权教育部长豁免学校采用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易言之,1996年教育法令并未禁止华小和独中的增建,只是将这项权力放在教育部长的手里。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教育部长同意,华小和独中就可以增建了。

有人说,教育政策遏制华教的发展,此话无误。

但政策归政策,政策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它不可抵触法律。当教育政策和法律相冲突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也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原则。

目前教育部许多官员所秉持的“政策至上”观念或行事方针,是极其错误的,应该马上加以摈弃,一切改为依法行事。

制定教育政策不依法规

同样的,内阁也必须依法行政。最近教育部长透露的“历史协议”是不是内阁的一项决议,目前还无法知晓;但无论如何,作为制定国家政策的最高机构,内阁在行使其行政权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一切乖离法律的决定或“协议”,都属不合法。也就是说,即便是确实存在不可增建独中的“历史协议”,今天这份协议,也是可以不予以遵守的。

由此看来,华教问题,并非法律问题,而是政策问题。但教育政策的制定却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因此,要解决华教问题,政府首先必须采取“法律优先”和“依法行政”的原则,同时也须认识到为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是国家的职责,更应了解到,少数民族受母语教育的权利,早已得到国际法的确认和保护。

对于领导多元民族国家的政府来说,只有具备包容文化差异和尊重文化多样性的胸襟,才能受到各族的拥戴,名留青史。

(作者是新纪元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以上所述纯属个人意见,不代表新纪元)
•罗荣强博士

 

马华、拉曼、关丹「独中」

2012/09/26 东方日报/名家

~作者: 蔡志发

最近出现一个宣传拉曼学院的电视广告,我看了几遍仍然不知道那是招生广告还是为將近的大选而播放的政治宣传。有人说该广告有一石二鸟之效。

想起多年前一位中年父亲这么说,「马华没什么好,就是把拉曼办得很好。」那番话引起许多人的共鸣。的確,提起拉曼,总能让马华眾领袖神采飞扬,陶醉当中,甚至忘了马华是一个政党,而非教育机构。

政党和教育机构皆有教育领域的角色与工作,但有何不同?很简单,教育机构的工作是「办校」,而政党则是通过政府「建校」,甚至「养校」。教育机构的办校工作不能与国家的发展脱节,但教育领域始终只是整个国家的一环。政党主政国家的范围就不仅仅在于教育,而概括经济、金融、治安、卫生、国防、外交、公共交通等等。

因此,马华如果只和教育机构在教育领域爭功劳,而不跟其他政党斗政策,是在降低自己的身份。在关丹「独中」的事件上,马华不应把资源消耗在跟董总爭论被批准的学校是不是独中,而是利用作为执政党的地位,並且在教育部拥有副部长职位的权力,赋予「关丹独中」一个有效的法律地位。

我们跟发展商买房子,订单或合约中也会写上房子的类型,如公寓、单层排屋或双层排屋,总不能只是註明「住家屋」或者20X70。同样的,买国產迈威(Myvi)汽车时,也要注意订单上註明的是1.3公升引擎还是1.5公升引擎。

在拉曼学院求学时,一名教导合约法律的讲师这样警惕过我们:曾有人向城市內某新建的商场租下一个单位,在租约里註明用途是卖木製產品。商场开张的时候,该单位的店主摆放了棺木,相当嚇人。商场主人为不影响商场人潮和其他商店,毁租约赔钱了事,把卖「木製商品」的业主拒于门外。

其实,要確保「关丹独中」拥有法律地位很简单,只需4个字,即在批文中Status Sekolah(学校地位)或Jenis Sekolah(学校类別)一栏里填上Menengah Persendirian(独中),然后在右边加个括弧,括弧內写上Bahasa Cina(华文)。4个字,就可以免掉来自四面八方不必要的七嘴八舌。

 

“倒魏”只是一种号召

2012/09/26 光华日报/评论版

~坐文:黄伟益

董总发起926华教救亡与抗议行动,初期把整个行动定义为“倒魏行动”,点燃了马华与董总的汹汹战火,马华更是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署理主席邹寿汉口诛笔伐,形成了水火不相容的局面。

魏家祥是不是这样讨人厌?为何董总非要倒魏家祥不可?魏家祥倒了之后,马华会否派出更多的人选来担任教育部副部长一职?

我在报社任职时,跟魏家祥还算有交情。魏家祥人还算不错,尽管踌躇满志想为华社做一点事,为政治带来一点改变,但如今的下场看来又是另一桩好人进错政党的例子。

如今,马华对董总“倒魏行动”的口诛笔伐,似乎起了一定的作用。结果,隆雪华堂、林连玉基金、校友联总、教总、留台联总与留华同学会等纷纷宣布退战。

可是,作为号召单位的董总,却不得不按照既定计划展开抗议行动。整个行动的重点就是要呈函予首相纳吉,促请联邦政府正视和解决当前华教所面对的问题。

董总的3大诉求就是:(1)促请政府实施多元化教育政策、(2)公平合理对待华教的建设与发展,以及(3)正视和解决当前华教面对的问题。

省思背后的意义

董总似乎不谈“倒魏行动”了!其实,即使董总今天仍然大谈“倒魏行动”,我们总不能不省思“倒魏行动”背后的意义。

说穿了,“倒魏行动”只是一种号召,其背后的意义乃是要给巫统,以及巫统领袖所担任的教育部长一点颜色看,要他们认真看待董总乃至华社,针对华教发展政策与待遇所提出的各项诉求。

认真看待华社诉求

董总叶新田与邹寿汉跟魏家祥有什么深仇大恨?我没有兴趣知道。但是,教育部的批文让关丹独中沦为“马来独中”,我肯定要慕尤丁与魏家祥负起最大的责任。

华小师资短缺的问题,为何魏家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是无法解决?为何叶新田原本所领导的增江北区华小董事会,一夜之间竟被另一批未经合法程序所产生的“董事会”取代?

请问尊贵的魏家祥,你要怎么说?你当然可以把责任推给慕尤丁,怪罪巫统的种族主义在作怪,但当人民不满甚至愤怒时,魏家祥还是会在来届全国大选给人民拉下台的。

因此,与其对董总口诛笔伐,导致董总暂时搁置“倒魏行动”,但魏家祥或马华经此一役还是不争气的话,就别怪人民对马华不客气了!

 

恨不得一面照妖镜

2012/09/25 中国报/评论版

~作者:昭雪

多年来,马华不仅要和民联的行动党对著干,也和董总纠缠不清,近来更是为了教育问题,形同水火,不论大小场合都彼此炮轰揶揄,令华社为之嘆息。

 自关丹独中批文曝光,以及吉隆坡增江华小董事会课题闹开后,马华和董总的交火更见猛烈,董总领导层早已公然叫魏家祥引咎辞去副教长职,並抨击马华的所作所为不利华校,要使独中变成“变种独中”。

 董总对马华的炮火是一波接一波, 本月26日更主办“华教救亡”大集会,並在各华文报登广告號召华社踊跃出席,以便一同到国会呈交备忘录给首相纳吉。

 据董总领导层披露,签名响应集会的人数(包括网上签名者)不下二万人,令人鼓舞。

 面对董总排山倒海的改势,马华诸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掌舵人蔡总口口声声指董总一直玩弄华教课题,旨在消灭马华,看来是走哀兵策略,旨在警惕华社,董总不怀好意,其领导人都有私自的议程。

確实要照镜子

 蔡总更讽刺有关领袖,出任华小董事长都可闹到风风雨雨,还说要搞好整个华教?他揶揄该领袖:“不如去照镜啦!”。

 蔡总讽刺何人,不言而喻,但他的一句“不如去照镜”,相信又会受人议论一番。

 的確,官场、政党和华团中不少领袖,实要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真面目是否適合当领导人。

 问题是,有几人照镜子时,能照出自己贪腐、无能、好色、滥权牟利、失责、罔上欺民的一面?即使自己照出这些丑陋的一面,又有几个能良心发现,自惭无资格当领导,引咎辞职?

 相反的,这些无耻之辈照镜时,反而自认镜中的自己多英明神武,威猛刚强,气宇非凡,即使是滥权大贪官,也有恃无恐,无人敢动其一根毛。

 百姓恨不得有一面照妖镜,能照出贪官污吏及愚弄国人遂私利的党团领袖,免得手中一票,不幸投给他们。

(来源:本地报刊/评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