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莫顺宗:保安权限没分大小‧“二房东也有尊严”



2015-05-12 18:40 星洲日报/国内版

 


新院学术部副主任兼政府事务处主任阿兹占(左起)、行政部主任叶汉伦等人陪同莫顺宗召开新闻发佈会,重申新院的保安管理权。右起为人事处主任宋美兰和公关处副主任吴振声。(图:星洲日报)
 
 
(雪兰莪加影12日讯)新纪元学院院长莫顺宗说,针对他们昨晚尝试说服挑战派中委勿逾时逗留一事,若有人因此而指“新院是二房东,不应赶走大房东”的话,那他的回应是“二房东也有权利和尊严”!

不过,他表示不能苟同“二房东论”,因为董总和该学院所使用的土地是属於独大有限公司的,是过去华侨学校產业受托会送给独大有限公司办大学的,而这里建筑物属於董总,新院也有权使用建筑物。

他今日在新院会议室召开新闻发佈会时,针对媒体提问在保安权限方面,有没有所谓“大房东、二房东”或主权之分的问题时,这样表示。

不承认新院是二房东

“既然董总已答应交由新院管理保安事务,那是不是应让新院作出管理?如果说二房东坏蛋,去欺负大房东是不对的,那现在你不让新院管理保安,是不是也很坏蛋?”

“不管怎样,我们不承认新院是二房东。目前,需要到以主权来推翻新院在保安的管理权吗?若有中委不承认新院在保安的管理权,双方大可重新再来谈过。

他也说,董总的水电费等开支,与新院是无关的,不过,数个项目的管理费则是新院与董总要以特定比率承担的。

不认同身份不对等论

另外,他也表示不能认同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之前发表有关“秘书长与院长对谈,是身份不对等”的言论。

他说,若根据傅氏说法,是否新院理事会主席,才拥有与秘书长对谈的资格?

“华教事业从来没有说对等或不对等,只谈合理不合理。有志於华教事业者,双方虽不同岗位,却同是华教同道。

“我们是第一次被一位华教领袖提出要求派出对等的人出来谈。过去,无论是已故沈慕羽或董总前主席郭全强,都没要求对等,这是华教新词匯。”

勿逾时逗留办公室

莫顺宗再次吁请在董教总教育中心范围內所有人,遵守门禁规定,勿逾时逗留、勿在办公室留宿。

“办公室不是过夜的地方,希望董总中委都不要留宿。像傅振荃穿著拖鞋短裤在行政部接见我,还有一些行政部职员短裤拖鞋的穿著,我认为不妥当,是不良示范,因为新院的学生有其衣著的指南,长辈这样穿是不妥的。”

他表示担心董总事件,影响到新院的招生,以及影响学生的课业。

“新院的学生会退学吗?华教同道们是否也能多为我们想一想?”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