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文告
03-05-2015
1. 陈国辉以董总副主席名义,于4月30日擅自召开与主持了一项美其名为“董总中委会紧急会议”的非法会议之后,立即向媒体发声,诬告本人于去年涉嫌两宗所谓“假公济私”财务案件,企图误导公众舆论,混淆视听,博取个人曝光机会。陈国辉的表演是极其卑劣的。
2. 有关陈国辉在报上指责本人前往北京与广州的机票存在问题等等,谣言止于智者。事实是:往北京是应邀出席第七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而到广州是为了与深圳的华办以及暨南大学方面商谈马来西亚华校校董培训班以及华文独中校长考察团事宜。上述两项活动,在董总的常务会及中委会均已提出报告。这两项活动也在2014年由董总主办,而秘书处也在2014年8、9月间发函到全国各董联会及独中招募人员参加。
3. 本人感到非常遗憾,为了董总开拓师资培训的管道和资源,竟被污蔑为“滥用公款”,这明显是具有非常卑劣的动机。而有关上述的机票费用,若认为是“滥用公款”,为何秘书长当时给予批准、财政也在支票上签名?
4. 必须严正指出,去年9月7日董总中委会议上,全体一致通过了“董总主席为唯一的对外发言人”议案,当时议案的提议人正是陈国辉。陈国辉如今擅自召开所谓董总中委会,又对外胡乱发言。如此践踏董总规章条例,不顾社团纪律道德,陈国辉向华社暴露了他是一个没有公信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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