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6州董联会联署倒邹‧ 来函不符程序违反章程 叶新田拒开特大



2014/11/5 中国报/国内版

 

(加影5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今日回函答覆马六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提呈的6州董联会联署函件,说明6州联署来函不符合程序及违反董总章程,拒绝召开特大。

叶新田发文告指出,有关来函存在很多疑点和问题,包括:

1)缺乏具体佐证事实报告:要求召开特大的桉由是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作出“行为的指控”(Behavior Accusation),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报告,包括日期、时间、地点、对像、事情内容等,否则,对被指控者极不公平,全体代表也无法深入讨论。

2)没有具体议桉:来函祇提出议题和理由,没有详细写明特别会员大会将进行票决的具体议桉。

3)签名人身分不明:来函的签名没有注明职位及姓名,所有签名都无法辨认或确认,身分不明的签名不具法律效力。

4)缺乏合法性及不符合程序:来函未附上相关董联会的会议议决记录,无法确认这项要求是否确实通过相关董联会的讨论及通过。根据报章报道,马六甲州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都未事先召开会议讨论,或有任何议决。无法确认这项要求是几个签名人擅自决定,抑或是代表各自董联会提出。

退回信函

叶新田说,鉴于上述理由,根据董总章程第6条,他不能发出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函件及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决定把有关要求召开特大来函原件退回予杨应俊,并抄送各州董联会及所有董总中央委员。

杨应俊于1025日提呈柔佛、马六甲、霹雳、槟威、吉打以及玻璃市州的董联会联署函件给董总主席,要求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撤除邹寿汉署理主席的职位。

陈大锦:庇护邹寿汉· “叶新田严重失责”

(峇株巴辖5日讯)柔州华校董教联合会署理主席陈大锦说,6州董联会要求召开特大罢免邹寿汉却无法召开,董总主席叶新田严重失责及失信,并有庇护邹寿汉之嫌。

他说,叶新田在1025日出国前,对媒体表明将召开特大,如今未召开,可说严重失信;身爲主席不根据章程行事,这是严重失责。

“叶新田已严重违背董总章程6.2.26.2.3。他独断独行,自行决定不召开会议,这是不尊重6州董联会意见的恶劣表现。这是否意味着,他不以华教前途爲依归,隻爲了照顾极少数人的面子或利益?搞小集团私利,罔顾华教利益?”

无视大多数人意愿

陈大锦指出,单凭主席就能无视大多数人意愿,拒绝召开特大,不符合民主精神。如果董总全体同仁要罢免某人,主席一人就可一手遮天,罔顾大多数人意愿,使民意无法伸张。

“现在要罢免的人(邹寿汉),显然不得人心,之前他影射柯嘉逊博士亏空董教总教育中心几百万令吉,结果被起诉诽谤,被法庭宣判须赔偿柯博士数十万令吉名誉损失,已使董总蒙羞。”

陈大锦今午出席一项记者会时,这么指出。柔州董联会主席黄循积因身体不适入院,緻函总务锺伟贤请假,并授权及委任陈大锦爲代主席执行任务。

陈大锦说,根据董总章程9.3条文:“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凡本章程未有说明或出现争议之事项,由中央常务委员会讨论及作出决定,并经中央委员会批准爲最后决定”,这未尝不是更好的处理方法,但他提醒主席,这章程赋予组织最高权力,不是个人。

出席者包括柔州董联会总务锺伟贤、财政林国才、副总务萧庆璋、理事江仁瑞及何星富。

柔董联会促叶新田合理交代

柔州董联会促请包括董总主席叶新田在内的15名董总中央常务委员,在119日早上11时于新山酒店召开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给6州董联会一个合理交代和解释,并对付违规人士。

该会发表声明说,柔州董联会联合另外5州董联会(甲、霹、槟、吉、玻),作爲董总13个属会一份子,依据章程赋予权力,联署緻函董总主席要求召开特大,撤除署理主席邹寿汉职位,但此举却不获主席叶新田尊重,没获准召开。叶新田从提呈日(1025日)到今天,完全没和6州领导人做任何联繫交流和解释,叶新田除了严重失职、违反章程外,也可说是一种狂妄自我的行爲。

“众所周知,叶邹两人关係密切,他们两人成爲董总主席及署理主席长达8年。本届董总任期至20176月才届满,还有27个月。柔州董联会希望叶新田能执行作爲董总主席应有的责任和态度,秉公处理、照章行事,一视同仁处理所有董总事务,绝不能因与邹寿汉有私交,感情用事,而产生私心或偏袒邹寿汉。”

杨应俊:6州要求符合章程• 特大可解决内部问题

(马六甲5日讯)马六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说,董总的问题是内部问题,召开特大是解决内部问题的平台,董总主席叶新田驳回6州联署来函及拒绝召开特大,隻是在自圆其说。

6州联署要求召开特大,是爲了董总及华教未来发展好,也作爲处理内部问题的方法。”

他未接到董总发出的信函,隻接到董总的电邮。

针对信函内容,他不愿回应,并指将在近日开会,集体回应。

“这是董总的内部问题,应由内部处理,他(叶新田)公开做出回应,是他单方面的说法,是自圆其说。”

他强调,6州联署签名要求召开特大,也符合章程,董总有责任召开特大。

柔州董总会4个事项,要求邹寿汉道歉及马上引咎辞职

1. 去年1224日,董总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因出席人数没达法定人数而改爲交流讨论会。会上,邹寿汉挑拨离间向主席叶新田指责没出席会议的8位常委,包括柔州董联会主席黄循积、总务锺伟贤及财政林国才,8人一齐在搞串谋,要对主席叶新田投不信任票,并有计划和企图推翻主席,邹寿汉行爲已严重中伤来自各州的8位常委,并以莫须有指责和抹黑,製造假象。邹寿汉这种态度,已不符合董总章程精神。

2. 1224日的会议上,邹寿汉还荒诞地当着所有常委和董总行政部人员面前,讥讽柔州董联会主席黄循积是没主见、没立场的人,做事优柔寡断,并嘲笑及指责没有出席会议的董总常委。邹寿汉不负责任言论,过分解读和自我假设,严重伤害州董联会代表自尊。他还在会上说将拿黄循积发来请假的短信複印出来给大家看其好笑内容。(以上陈述,董总会议录音和录影可作证明)

3. 817日,召开董教总全国独中工委会第一次会议,柔州董联会署理主席陈大锦、总务锺伟贤、财政林国才及理事廖伟强校长共4人获选出席这项会议,正当全体委员讨论之际,委员邹寿汉选择半途离席,并在会议室外,向媒体传达不正确讯息,同时也歪曲独中工委会署理主席暨教总主席王超群部分内部谈话。实际上,独中工委会当天通过要求大家暂时勿对外公开谈论关中事件。

4. 97日董总中央委员会会员上,有中委即席动议要撤除邹寿汉职位,因不满邹寿汉多次漠视和不尊重各州董联会劝告,包括9州董联会在各大报章联合发表文告谴责他,他也不听。在没得到董总同意和授权下,他重複不断策动不明真相的民间团体和个人,在全国各地(包括柔佛州)举行交流会,向各大媒体、外界人士公开谈论一份尚未在董总中央委员会讨论的《董总发言人机制建议草桉》,发表片面及误导性谈话,恶意散播不实和煽情言论,分裂华教,严重损害董总形象。可惜这项即席动议,最后遭主席叶新田拒绝和搁置。

《中国报》



附:【相关新闻】——(1


柔董联会:9日常委会议要求董总合理交代

2014-11-05 星洲日报/国内版




 柔州董联会成员联合发表声明;左起理事江仁瑞、副总务
萧庆璋、总务钟伟贤、署理主席陈大锦、財政林国才
及理事何星富。(图:星洲日报)
(柔佛峇株巴辖5日讯)柔佛州董联会要求董总於本月9日在新山召开的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给予6州董联会合理的交代和解释,否则常委会就必须即时採取行动对付此事件的违规人士。

柔州董联会今午召开新闻发佈会发表声明,主席黄循积因身体不適致函要求请假,並授权委任署理主席陈大锦为代主席以执行职务。

指叶新田严重失职

声明指出,6州董联会要求董总主席叶新田召开特大,撤除署理主席邹寿汉职位,但却不获叶氏尊重,没有获准召开,这是董总过去不曾发生的事件,甚至全国党团也鲜少发生。

“叶氏从提呈日1025日至今天,完全没有跟6州领导人做任何联繫交流和解释,除了严重失职、违反章程外,也可说是一种狂妄自我的行为。”

声明说,叶邹两人关係密切,出任董总主席及署理主席已达8年,本届董总还有27个月的任期。

“柔董联会希望叶氏能秉公处理、照章行事、一视同仁,绝不能因为与邹氏有私交,而產生私心或偏袒邹氏,包括叶氏在內的15位中央常务委员,必须於119日召开的会议上,给予合理交代和解释。”

陈大锦:拒绝召开特大· 主席涉包庇之嫌

柔州董联会署理主席陈大锦表示,这次罢免邹寿汉的特大无法召开,叶新田要负起很大责任,在民主运作的组织里,这是一项严重的失职。

“叶氏出国前对媒体说会召开特大,至今可说已严重失信,身为主席却不照章行事,这是严重失责。”

他说,若叶氏独断独行,自行决定不召开会议,这是不尊重6州董联会的恶劣表现,这是否意味他不以华教前途为依归,完全无视华教利益,只为了照顾极少数人的面子或利益?这是否在搞小集团的私利?

“我们要罢免的邹寿汉显然不得人心,他还胡乱影射柯嘉逊亏空董教总教育中心几百万令吉,结果被起诉誹谤,后来被法庭宣判必须赔偿柯氏名誉损失数十万令吉。”

他说,邹氏已使董总蒙羞及带来不光彩的一面,主席不愿召开会议,是否有意庇护此人?这对华教有益吗?

他认为,若主席一人就能一手遮天,无视大多数人的意愿,拒绝召开大会,这肯定不符民主精神,並使民意无法伸张。

此外,柔州董联会也要求邹寿汉向广大华社、各州董联会及董总中委道歉,並马上引咎辞职。

(星洲日报)
 

附:【相关新闻】——(2

叶新田被轰犯大错

2014/11/4  东方日报/国內版


 
 


傅振荃(中)表示,因董总主席在期限內未发出特大
通知书,要求召开特大的联署已经无效,本身將在近期
6州董联会商討进一步行动。右起为刘利民、钟伟贤。
(雪邦3日讯)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今日严厉谴责董总主席叶新田不尊重章程及漠视6州董联会要求召开特大的联署信函,把个人凌驾于章程之上。

「董总原应是一个民主的华教团体,是有全国13州属所组成的大组织。而今日整个事件,不应该是操纵在主席一个人的手上。但现在6州董联会依法联署要求召开特大已无效,而这样的要求,就被主席(叶新田)一个人否决了。」

「他不但不尊重章程,所贼予他执行召开特大的任务,既不尊重及漠视6州董联会的提呈动议,他个人已经凌驾于章程之上。」

傅振荃指出,8名董总中央常委即便在赴台进行为期9天的教育访问时,也对6州董联会要求召开特別会员大会的事宜表示关注,当时,他们与叶新田在访问的空档时间,对该事进行交流与討论。

「叶新田当时回应正面,说明他会秉公处理,照章行事。」

討论下步行动

他指出,然而日前先行从台湾提前返马的叶新田昨日表示將寻求董总法律顾问的意见,依照法律程序来理清6州属董联会联署的信函要求是否合理。

他说,昨日也是章程规定大会举行前21天需发出通知信的期限,但直到今日,仍然没有接到董总行政部通知关于召开特大的消息,他对此深表遗憾。

他表示,发出特大通知信的期限已过,但叶新田却没有作出任何的行动。

傅振荃表示,他將在近期內与发起联署要求召开特大的6州董联会做出討论,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董总民主已死亡

他强调,这样的事情並不曾发生在我国华团,但董总却开了这种错误示范的先例,说明了董总民主已死亡的事实。

他对董总主席这种不良的做法表达担忧,也担心將会在往后影响更多的华教团体有样学样。

傅振荃与多名董总常委于今日结束台湾教育参访行,从台湾返扺都门,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董总两名副主席天猛公刘利民及许海明、財政林国才、副財政庄其川、常委钟伟贤和庄俊隆。

询及是否会对主席叶新田投不信任票,傅振荃表示,他不能代表6州董联会说是否对主席投不信任票,在他个人认为,身为秘书长的他应为该次事件站出来说话。

傅振荃也表示,董总章程从未列条例,召开特大需要询问律师团的看法。

「叶新田当时在台湾並无与9名常委作出认真的研究与討论,只针对此事回应「秉公处理」和「照章行事」。这个事件就带出了一个讯息,说明了我们董总主席是一位不按章行事,口是心非,凡事以个人喜好作为依归的人。」

他说,叶新田不能够以出国作为无法处理要事的理由,因为在过去就已有主席在国外签署文件的案例,加上现时代科技通讯的发达,人不管身在何处,透过电邮或拨电来审阅和处理工作都不是问题。

6 州董联会, 即玻璃市、吉打、檳州、柔佛、马六甲和霹雳于1025日致函董总主席,要求召开特大罢免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的职务。根据董总的章程,只要有5个州属董联会提出要求召开特大,就达到章程所规定的法定会员人数,董总主席必须在30天內召开特大,也必须在特大举行前21天发出召开特大的通知信。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