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5 南洋商报/全国版
(吉隆坡14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说,董总中央常委的功能是依据章程5.23条文执行经常会务而已,而不是一个决策的机构,无权召开特大。
他说,中央常委因而只能有作岀建议的功能,任何决定都要有中央委员会的通过方为有效。“在一个决定未生效之前,是不能执行的。”
甲州董联会主席杨应俊昨日表示6州董联会于10月25日要求召开特大以撤除邹寿汉的署理主席职被叶新田拒绝,无法之下,只好上诉常务委员会,结果又被拒绝。
叶新田是受本报询问时,回应此事。
他说,其实他于本月9日举行的董总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已说明这一点,当时8人仍未退席。
11月9日的董总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董总副主席陈国辉在叶新田致词后提议增加临时动议,讨论6州联署召开特大一事,结果被拒后8人离席抗议。
叶新田说,中央常委在章程9.3条文下的功能是不能无限扩大的,它应该和5.23及5.33条文一起,才能看岀它真正的精神。
他说,5.23条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选岀主席及署理主席,章程中没有罢免的规定。
(南洋商报——报道: 冯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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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董联会要求董总 召开特大罢免邹寿汉
2014-11-15 南洋商报/全国版
(亚罗士打14日讯)吉打州董事联合会26名州理事一致通过,提出10大理由要求董总召开特别中央代表大会,罢免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
吉州董联会是今早11时,在州会所召开理事紧急会议,专题讨论6州联署,要求召开特大罢免署理主席邹寿汉事宜。
主席陈国辉说,会议上出席的21名州理事一致通过有关议案,而缺席的5人也以短讯及电话表态全力支持。
他在记者会上说,鉴于事态严重,因此现阶段必须罢免邹寿汉职位。
当询及若罢免行动失败一事,他认为作为华教最高机构的董总,是以民主程序,少数服从多数方式进行,因此一切交由议会决定。
符合章程须开特大
他强调,董总有章程监督,因此只要符合章程,无论任何理由阻拦,特大也势在必行。
该会议也通过,让陈国辉、董总秘书长兼吉州董联会理事傅振荃、中委兼吉州董联会副主席庄俊隆及董总法律顾问兼吉州董联会副主席陈运裕律师,全权处理特大事宜。
而傅振荃及庄俊隆也向出席理事们汇报董总近况。
另外,玻璃市董联会也在主席许高廷也与财政陈开平及副总务吴良平出席汇报会。而他也代表另7名缺席州理事,一致同意召开特大罢免邹寿汉。
【罢免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10大理由 】
1.关中统考董总尚未定案,并交由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处理,常务委员会尚未完成工作,邹寿汉不该以董总名义擅自致函教育部。
2.去年12月24日,董总召开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邹寿汉为缺席者冠上“串谋”,且说12月初有8人在浮罗交怡密谋倒叶主席,这无中生有,严重指控,是造成内部矛盾和破坏团结的起因。
3.偷偷将总部资料外传,对组织而言是严重犯错。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刘华才博士在报章上致谢邹寿汉,亲自将董总资料送到总部,但迄今董总上下无人知道到底是什么资料?
4.草拟中的“董总发言人机制”建议,尚未在董总中央委员会讨论和定案前,是内部文件,决不可对外公布。但邹寿汉却罔顾内部组织原则,重复不断地策划一些人和民间组织,在各地集会交流,其言论充满片面及误导性,造成华社猜疑与分裂,严重损害董总形象。
5.左右主席主持会议,柔州常委会抗议退席风波,是因为邹寿汉坚持不允许表决,说人多表决不民主。会议剩下4人,已不达法定人数的7人,主席在举棋不定时,接受邹寿汉建议,会议照开。其他会议时,只要邹寿汉一摇头,叶新田主席也不敢拒绝,造成很多时候会议乱成一团,认为留下邹寿汉,对组织有害。
6.今年7月26日常务会议,为了证明一项谈话,邹寿汉要求开录音和放录影,还要求录音录影带上,让专家验证,此举已证明他目中无人。
7.因教育蓝图他说要号召罢课,此举与董总无关,会议上不曾讨论此事。
8.于2012年4月30日,擅自宣布推出圆桌会议,并在5月4日在中委上提出,先斩后奏。
9.本届中央委员会至今未宣誓就职,因未决定监誓人,搁置至今。
10.2013年10月20日中央常务委员会成立5人小组处理合约期满职员。小组开会要期满职员如有意留下必须致函,但同年11月30日截止后,无人来函。隔年1月5日,中常委开会,傅振荃报告时,邹寿汉表示不知此事。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