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星期二

国民型中学发展理事会等组织 吁教部调走南华校长


2013/01/29 南洋商报/ 雪隆版



大马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及大马行动
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关注国民型
中学各项课题。前排左起余开云、周世扬、
林荣华、骆育明、黄天发及林良平;
后排左起郭金棠、锺岠駩及张贞明
(吉隆坡28日讯)霹雳州南华国民型华文中学在去年4月份闹出的“校长擅自委任董事”风波迄今尚未解决,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联合全力支持南华董事会决定,要求教育部即刻调走该名校长!

霹雳州南华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长林良平投诉,该校董事会、家教协会及校友会分别在去年6月、7月及8月份3次呈交信函给副教育部长魏家祥。

他说,三大机构也连番致函及联络霹雳州教育局长与全国教育部私立教育组主任阿兹米依斯达玛提出严厉争抗交涉,但当局至今尚未提供解决方案。 

他引述《星报》本月24日(周四)的封面报道,内容称魏家祥指所有类型学校在委任校长前需得到董事批准及董事长的签名,当中也包括国民型中学。

“魏家祥需对此给予合理的解释!”

身兼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财政的林良平,在出席该理事会及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联合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周世扬、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主席林荣华、署理主席拿督骆育明、副主席黄天发、秘书张贞明、副秘书余开云、副财政锺岠駩及常委郭金棠。

林良平:教部没诚意解决问题

林良平透露,霹雳州教育部官员曾透过电话答应撤换校长,并在多番交涉后,教育局提供了一份校长人选名单交给南华董事会。

“经过筛选后,我们在128日决定接受及委任当局提供的名单其中一名,做为我校校长,之后我们致电告知有关官员,他们说要考虑,之后就没有下文。”

他说,州教育局局长曾答应与他们会面洽谈,但当局官员却在最后一分钟拨电没有道明原因下取消见面。

“我们感觉到教育部没有最基本的诚意去解决问题。”

校长委新董事没知会董事会

据报道,去年413日,南华国民型华文中学校长在没有知会董事会的情况下委任新董事进入董事会,同时在没有董事长的签名下私自直接呈上教育局。

该校董事会遂于去年417日召开会议表决,拒绝接受校长所委任的新董事,亦通过新的董事人选替代。

但在426日教育局注册官再来函表示,当局已接受校长所委任的新董事人选。

不解教局接受申请

“申请表格其中一项注明必须有董事长的签名,但是南华校长可以在没有董事长的签名下委任董事?”

林良平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局也能接受有关校长的申请,是否在意味着教育局系统运作出现问题,又或是有人冒充董事长的签名。

他也质疑,这名校长在去年1月期间开始至4月尾已正式申请病假,为何他在休假期间在没有照会董事会的情况下委任董事。

“不只校长有问题,整个霹雳州教育局都有问题。”

询及魏家祥是否对此有正面回应时,林良平说,副部长仅表示会处理,而阿兹米也在1017日回函称将正视投诉及采取进一步行动。

要求恢复改制国中法定地位

大马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及大马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吁请政府兑现在1961年要求华文中学改制时所需下的承诺,同时也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恢复全国78所改制国民型华文中学的法定地位。

该理事会主席林荣华指出,教育部同时也必须明文规定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的主权,包括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应授予推委校长的权利、教育局委派的校长人选必须先征求学校董事会的同意及董事会在委任及推举学校董事应享有绝对的自主权。

他在记者会上以霹雳南华国民型华文中学的“校长擅自委任董事”风波及玻璃市国民型华文中学(简称玻中)不被教育部承认是一所改制的华文中学事件为例,叙述我国国民型华文中学面对的重重困境。

林荣华说,该理事会于201299日在沙巴山打根召开的全国理事会议上已一致通过议决案,吁请政府履行1961年的承诺即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必须由董事会认同、核准及通过方为有效。

此外,该理事会及委员会也吁请教育部勿派遣不谙华文的华裔校长至国民型华文中学掌校,教育部也应接受由学校董事会所提出的校长人选符合契约,避免双方产生无谓的纠纷。

林荣华促承认玻中国民型中学地位

林荣华也促请政府及教育部,恢复玻中是一所国民型中学的地位。

“玻中在1961年教育法令生效后,接受改制成为国民型华文中学,但玻璃市教育局却不承认该中学为国民型华文中学,并把该校华文课数从每周5节减少至3节。”

骆育明:调师资治标不治本

骆育明认为,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在华小师资不足的问题上称可从中学调华文师资去华小执教,犹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我们中学都已缺乏师资,怎样把老师调去小学。”

(转载自: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