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叶新田: 须从法律章程研究 开特大存技术问题



2014-11-03 南洋商报/全国版

(吉隆坡2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指岀,基于6州董联会要求董总召开特大,撤除署理主席邹寿汉职一事存有技术问题等复杂因素,必须慎重地从法律、章程及理性等各个角度研究后始能决定。

他说,过去会员大会都是进行选举,以选岀6个常委州等事宜,而复选则在中央委员会议上选岀,现在则是要求召开特大来罢免领导人,因此,需要研究是否应当由中央委员会来决定。

此外,他说,一些州董联会委员也不满本州主席在没有开会下,擅自决定附和召开特大的要求;因此董总也须确定它们要求召开特大的合法性。

叶新田今天受询时对《南洋商报》说,他是于1025日收到要求召开特大的信函,隔日他就率团赴台湾考察,直至昨天下午回国时已过了办公时间,行政处今天也一样没有办公。

“但昨天是必须发岀通知的最后一天,过后发岀通知的特大可能就不合法,因此,我们必须咨询律师团的意见。”

他说,还有一项技术问题是,数州董联会领导人行将到中国参加一项由侨办主办的领袖工作营,若特大是在多名首席代表缺席下召开,是否仍属有效,都需加以研究。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