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

叶新田:成立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 “为符合新院升格要求”



2015-01-15 17:36 星洲日报/国内版

 
叶新田(中)出示大马公司委员会发出的信函,证明
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转移至董总教育中心
名下。左为邹寿汉及右为莫顺宗。(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15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今日表示,他和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及新纪元理事会前主席王今仲博士注册成立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是为了符合新纪元欲升格为大学学院的要求。

成立公司获一致通过

他表示,以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也获得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一致的同意。

他表示,报道指他们成立公司接管新纪元学院遭否决,也与事实不符。

叶新田今日联同邹寿汉、董总副秘书长陈纹达、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吴治平、陈德隆、財政杨天德博士、新纪元学院理事刘庆祺及新纪元学院院长莫顺宗等人,召开紧急新闻发佈会,针对叶邹王三人注册公司欲將新纪元学院私有化的报道作出澄清。

叶新田表示,他在去年225日主持第9届董事部第19次会议时提到,新纪元学院在申请升格为大学学院,其中一个条件是需成立一间有限公司,於是董事部会议议决注册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NewEra Edu Sdn Bhd),並由董教总教育中心全权拥有,注册缴足资金为3令吉,注册资金为40万令吉。获得会议一致通过和接纳。

股分全归董教总教育中心

他说,当时他、邹寿汉及王今仲是以每人股份1令吉注册该公司,该公司在2014317日正式成立,然而在一个星期后即324日,他们將所有股份转移到董教总教育中心名下,百分百由董教总教育中心持有。

叶新田说,董教总教育中心於20141218日召开第9届董事部第20次会议时,也討论到由於新纪元升格为大学学院,需要符合土著佔30%股份和注资1500万令吉的条件,由於事关重大,所以会议决决定搁置不谈,等到董事部討论后再交由会员通过。

询及为何南方大学和其他私立大专升格为大学学院却为何没有面对新院的问题时,叶新田指南方大学学院是“生得逢时”。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