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叶邹:不伤害各方前提‧ 我们愿意和解


2015-01-20 17:38 星洲日报/国内版






叶新田(中)及邹寿汉(右二)指他们愿意朝
和解的方向解决董总纠纷。左一起为苏祖池
及卢宇廷;右一为李碧强。(图:星洲日报)
(雪兰莪加影20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和署理主席邹寿汉暗示,只要不伤害他们那方、董总、华教,以及不预设任何条件之下,他们愿意朝和解的方向解决董总纠纷。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指出,隨著高庭今日所產生的结果,让他们也看到了双方寻求和解的曙光,但若要寻求和解,则不能预订任何条件,必须建立在依章和依法的基础上。

邹寿汉在新闻发佈会上也促请各方必须克制及保持理性,在高庭於35日继续开审之前,必须停止发表任何可能干扰司法程序的谈话。

“通过今天高庭的结果,我们寻求和解的曙光在望,因为双方律师都很理性地在法庭上和大家交换意见,而得到今天的协议书。”
他认为,他们希望能够和解,並在特定情况下能作出一定的让步,他们也会去考虑。

“今天要和解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手掌要两个才拍得响。”

依规矩解决纠纷

但他强调,他们必须从章程和法规,从社团註册法令內解决董总的课题。

他说,很多尤其是文字上的东西,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组织或团体都可能有不同的詮释,最好的解决平台就是通过法庭去裁决。

他指出,大马是一个法治国家,大家必须尊重法律或章程,依章依法来解决问题,这才是正道。

另外,邹寿汉也说,今日在高庭所达致的协议,是双方同意由主席所委任的中央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不得於法庭最终裁定前撤换,因此,由於吴茂明和周惠卿並非受委中委,他们已不再是董总中委。

针对有董总中委已在脸书上发佈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败诉的消息时,邹寿汉说,有关中委要怎么写,他们无法去控制,但也不代表是他们的立场。

指胜负心理有数

但他说,依今天高庭的结果,原定於今日2时由傅振荃召开的中委会特別会议已经不能召开,而高庭也要到35日才会裁决是否纳入解散和重选中委两个议案。

“按照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胜诉还是败诉,相信大家心里有数。”

出席新闻发佈会者还包括董总副会长卢宇廷、副秘书长苏祖池及彭亨董联会財政李碧强。


(星洲日报)


特別会议通告是否合法 董总235法庭辩解


2015-01-20 11:40南洋商报/即时新闻



(吉隆坡20日讯)吉隆坡高庭依据董总主流派及改革派双方的协商宣布,董总中委会特别会议暂时搁置,并择定于35日传召双方针对在16日所发出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的通告是否合法进行辩解。

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日前针对秘书长傅振荃发出通知书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发出禁令的申请,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正式开审。

高庭法官瓦兹尔基于董总为我国一个著名的华教组织,而没有选择以公开审讯的方式来开审,反之是采用了内庭对话的方式进行交流。

叶新田博士的代表律师为詹德拉,而改革派傅振荃等18名中委的代表律师则是叶丽莲及阿都法理。

高庭在进行了将近1小时的对话后中途暂停,并由双方的代表律师与申请人及答辩人互相协商,将近30分钟后高庭法官再度与双方律师进行对话。

经过了30分钟的对话后,高庭终于针对有关案件作出回应。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詹德拉在受访时说,高庭依据董总主流派及改革派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发出一项声明,指今日即将举办的董总中委会特别会议暂时搁置。

他也指出,高庭已经择定于35日传召双方,针对在16日所发出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的通告的合法性进行辩解。



(南洋商报)

附:【相关新闻】




傅振荃:35听审前隨时欢迎叶邹协商


2015-01-20 17:40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加影20日讯)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为首的18位董总中央委员,对於董总主席叶新田与署理主席邹寿汉引入司法程序阻止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召开的举措感到很无奈,並表示在高庭35日听审前,隨时等待叶邹两人將事件带回家进行內部协商及寻求解决。

傅振荃指出,这是董总创会60年来首次將內部事情带上法庭,他们对此非常遗憾,而他认为创会先贤泉下有知也会出来谴责他们。

他强调,18位中委没有要如此大动作去处理此事,反之是叶邹二人將事件带上法庭,他们感到很无奈。

“直至35日高庭听审前,我们都不会进行另外的会议,若说双方律师认为有条件,双方可以进行內部协商,这个我们当然欢迎,我们的希望是解决事情。”

询及是否不排除庭外和解,他说:“这个没有所谓的庭外和解,若说对方有意將案件带回家里面处理,我们隨时等著他们来。”
傅振荃与17位中委今日自行召开会议后在新闻发佈会上受询时,如是回应;出席者包括董总副主席陈国辉、许海明、刘利民、中委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等。

傅振荃重申,叶邹二人在过去一年多的领导,已导致董总领导层出现严重分裂,並失去大多数董总会员、董总中央委员会与董总中央常务委员的信任,这是不可爭议的事实。

他说,叶邹二人近期內连续面临2014127日董总特別会员代表大会流会、20131224日和2014119日中央常务委员会流会,以及2015117日中央委员会会的流会,是董总创会60年以来未曾出现的现象。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叶邹两人用甚么手法,都已挽回不了他们在董总组织內,或是在董总组织外,已经非常不得人心的铁一般事实。”

內部行政照常运作

傅振荃说,这个事件不会对董总內部的行政工作有太大影响,照常运作。

董总18位中委徵得法律团队的意见后,在不违反董总章程下,集体要求董总秘书长以其名义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並將两项议案列入议程討论,即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委员会,及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

不过,原定於今天下午2时在举行的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隨著叶邹二人以这两项议案违反董总章程的理由入稟法院,而不能如期召开。

高庭法官於今早召见双方代表律师,经过协调后,双方达致以下3点协议:

 ●辩方同意不进行今天下午2时召开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

 ●法官要求双方律师针对建议的议程的合法性,提呈双方的论据。如果建议的议程是合法,那么诉方(叶新田)必须召开有关中央委员会会议,以討论及议决201516日的建议议程;

 ●原有由诉方委任的中央委员及中央常务委员会不可更换,直到本案审结完毕。

“叶新田谎话连篇"· 傅振荃:可拿失信奖

另一方面,傅振荃抨击叶新田这些年来谎话连篇,表示可以颁发“失诚信说骗话奖”给他。

他指出,依据章程,董总每项工作都需要经过中央常务委员会討论与接纳,才带到中央委员会寻求通过与接纳。

“不过,叶新田却试图绕过中央常务委员会,在117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工作报告与財务报告,並將该会议流会的责任推到不出席的18中委身上。”

董总財政林国才补充,主席要在17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工作报告与財务报告是不符合章程的。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