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 中国报/国内版
(加影20日讯)隨著法庭介入,董总內部风波纷扰至今,两派人寻求和解曙光在望?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说,在3月5日法庭聆审前,他们愿意和改革派寻求解决董总纷扰的方案,但阐明对方不可有任何预设条件,双方必须依章依法、符合章程寻求和解。
他说,法庭今日发出一项协议书,並获得双方同意。
尊重章程
“在寻求和解方面是可见曙光,在3月5日法庭开审前,任何机会(可以和解),我们还是愿意坐下来大家来谈,但是不能有预定条件,(內部和解)不存在预定的条件,必须依照章程和社团註册局的法令,尊重章程。”
他是今日与董总主席叶新田以及其他中委等,于下午3时在董总3楼召开记者会,与改革派下午2时召开记者会只是相隔1小时;唯两派人马即使只是一层楼之隔,並不曾碰面。
他强调,双方的纷扰至今已1年,许多华社领袖通过报章对董总纷爭表达关心,並提出各种建议。
“我们认为最好解决和寻求公正平台是法庭,既然大家对章程詮释达不到共识,那么最好是寻求司法詮释,而法庭已发出协议书,希望大家要遵守,我们要求各方从今天在3月5日都能够克制,不要隨意发表任何干扰司法程序的谈话。”
他说,不排除双方律师在和气下解决问题,但是必须是在尊重章程依章依法为前提,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做出一定的让步。
询及以董总主席为首一派与改革派是朝著协商为前提达成和解时,邹寿汉说,他们愿意寻求各种方案和渠道,迈向解决方案;但是这不应只有他们一厢情愿,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
叶新田:是否和解看情况
叶新田说,他是在週二下午才接到律师传达指法庭发出的协议书,至于是否与改革派协商与和解,必须视情况而定。
他在记者会上唸出法庭发出的协议书,即答辩方(改革派)同意不召开于今年1月20日下午2时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会议,有关在1月6日,D1(答辩方)所发出的会议通知书所列议程的合法性將由法庭决定,如果法庭裁定有关议程是合法的,那么P(主席)將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来討论、商榷和解决有关1月6日会议通知所列的议程。双方也同意由P(主席)所委任的中央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不得于法庭最终裁定前撤换。
叶新田强调,中委吴茂明和周惠卿不属于董总的中委。
询及有中委在面子书指,法庭的宣判是傅振荃的败诉,叶新田不愿意详谈,称只是面子书所写,並强调中委不代表他和邹寿汉的谈话。
(中国报)
家事在家解决 董总改革派愿协商
2015/1/21 东方日报/国内版
(加影20日讯)董总风波闹上法庭,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表示,18名中委向来主张「家事」应当「在家」解决,奈何董总主席叶新田执意要上法庭,如今他们正等待双方律师进行內部协商。
他说,在高庭于3月5日开庭审理此案前,改革派欢迎叶新田及署理主席邹寿汉提出协商的要求。
「我们18位中委不是要搞大动作,上法庭是他们(叶邹)闹出来的,很愧对华教先贤,若先贤泉下有灵的话,肯定会出来谴责他们(叶邹)。」
傅振荃今日在董总与改革派中委举行非正式会议后,召开记者会时,受询及改革派与当权派是否能庭外和解时,发表上述看法。
18名改革派中委原定今午2点,以董总秘书长名义召开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別会议,寻求解散与重选常委会,但叶新田以这2项议案违反董总章程的理由,入稟法院,导致今日的特別中委会无法如期召开。
询及此案会否影响董总的日常操作时,傅振荃强调,影响不大,董总照常运作。
「已挽不回人心」
此外, 改革派中委在记者会上也发表了联合声明,他们指出,叶邹近期召开特大、常委会及中委会都流会,是董总创会60年来前所未有;叶邹引入司法程序,阻止召开中委会特別会议,也是董总创会60年来史无前例的现象。
「可以肯定的是, 不管叶新田和邹寿汉用什么手法,都再已挽回不了他们在董总组织內,或组织外, 非常不得人心的事实。」
他们指出,法官今早召见双方代表律师后,经协调双方达致3点协议。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