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不符董总章程律师指越权” 叶新田拒解散中委会



2015-01-01 02:26 南洋商报/全国版

 

董总当权派召开新闻发布会, 拒绝解散董总中委会并重选。前排左起张志开、苏祖池、叶新田、邹寿汉、陈纹达及邱锦成; 后排左起廖宗明、李清文、杨静来、叶国基及陈德隆。
 
(吉隆坡31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今天拒绝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并召开特大重选董总中委会。

他说,这不符章程,而且律师指是越权行为。

他发表分别致给8位常委及18位中委的公开信,指对方先后提岀解散董总中委会并重选的要求是无效的,因为董总章程不允许他们所建议的议案,因此,他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们的要求。

不过,他说,他本人将一如既往,开放地与所有有关方面进行讨论,友好地通过共识解决意见分岐,此乃董总处理任何课题的最好办法,只有这样的决定才能改善和保护大马华文教育。

董总的8位常委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傅振荃、林国才、庄其政、庄俊隆、锺伟贤于20141127日致函叶新田,要求将“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并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重新选举新届董总中央委员会”

议案,纳入中央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的会议议程。

要求纳入中委会议程

18位董总中央委员,除了上述8位常委,还包括另外8位中委,即杨应俊、黄博谆、周惠卿、李添霖、黄剑鸿、刘天亮、李官仁、吴茂明,则于20141229日致函叶新田,要求将“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及“重新选举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的议案,纳入中央委员会的会议议程。

叶新田是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他回复上述中委与常委的公开信时,发表谈话;在场的董总领导人及华教人士包括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副秘书长苏祖池、陈纹达、董总中委张志开、雪隆董联会副主席邱锦成、总务陈德隆、副总务廖宗明、理事李清文、杨静来、吉隆坡南区发展华小工委会成员叶国基等。

“无条款允中委会任满前解散”

叶新田说,他查询董总章程,发现没有任何条款允许在第29届中央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解散第29届中央委员会或由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届中央委员会。

此外,他说,也没有任何条款允许在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任期届满之前,解散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及重新复选第29届中央常务委员职务。

只能在会员大会选举

他说,董总创始人以他们的智慧明确地规定,中央委员会只能在选举年之常年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任期皆为4年。本届的任期还未届满。

“很清楚的,董总的创始人不要会员忙于举行选举、重选或让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遭受派系骚扰而导致组织的不团结与不和谐。

“董总的创始人在批准章程时,不要此组织和其会员因本会内部争执而乖离了团结会员以维护和发展大马华文教育的主要宗旨,以确保任何不同的意见将通过讨论和共识加以解决。”

3律师皆指要求无效

叶新田说,他已咨询3位律师的意见,即东马的张守江、吉隆坡的S.N.奈雅,以及也是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

他说,三位律师都认为,有关中央委员及常委的要求是无效的,也是越权的行为。

询及反对派也将咨询律师界的意见,以确定他们要求解散中央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并重选的要求是否有效事,他表示除非对方有正式的来函,否则他不会作岀答复。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