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3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强调,该公司修改章程的建议,绝非为了巩固地位,反之是希望透过修改章程这个程序,以迎接新纪元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的未来挑战。
董教总教育中心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司于本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议,是依照程序召开,修改章程也是依据歷来开会过程与出席会议记录的建议进行,但奈何修改章程的原意,已经被外界扭曲误解。
文告说,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叶新田在17日当天召开会议,也让出席的董事发表意见,最后出席的董事以举手表决14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修改章程,弃权的票是来自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独大);而这两位来自独大的代表是公司的合法董事,在举手表决时弃权应当被解读认同修改章程。
“教总代表在(17日)会议当天缺席,董总只有叶(新田)和邹寿汉出席。”
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章程,董事部每4年选举一次,董事部是由3个团体会员(董总、教总和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各5人、个人会员中选出10人,另有6人是由董事部全权委任,共31人所组成。
执行董事部是由25位董事中推选出7位,以担任执行董事部的个別职位,包括主席。教育中心的章程並没有指定董事部主席必须由某一个团体的主席担任。
“教育中心所召开的所有会议都是经过合法途径召开,並符合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和公司法令,完全没有违法之说。”
文告也说,上述有关修改章程的建议尚需在下个月10日的特別会员大会中,获得会员通过接纳方可进行,董事部无权任意修改。
绝不接纳「非法」领导层要求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强调,该机构绝不接纳“非法”董总领导层提出的任何要求。
文告说,法官在批准召开823特大时並没有说可以不按章程召开特大,或透过不合法的方式解散2013年6月董总改选年选出来的第29届中央委员会。
“因此,成立了不合法的董总第30届中央委员会后所召开的会议都属于不合法,而且相关程序也在高庭诉讼当中。现在也只有上诉庭,或最后无可避免须由联邦法院的最终判决才能平息纷扰已久的爭端。”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