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

刘庆祺:误解组织条例 “王超群越权会议无效”



 2015-10-11 10:00 南洋商报/全国版
 

(吉隆坡1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刘庆祺今天指责教总主席王超群犯上“超权行为”,其引申的一切会议决定都是无效的。

他说,王超群日前召开董事部特别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声称,根据组织条例18viii),叶新田博士已失去教育中心主席职位,并在相同条例下丧失了董事资格。

他发文告指出,事实上,王超群错误解读相关条例,因为叶新田不是董总“个人会员”,董总章程并无设置个人会员。刘庆祺说,根据第18viii)条文,若会员被他委任的团体机构暂时终止或开除,他必须悬空董事职位。

他解释,叶新田及邹寿汉的董事,及其分别被选为主席和义务秘书职位,仅能在公司组织条例第18条例,即“丧失董事资格”中受到制裁。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