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6日星期二

叶邹派兴讼“捍卫”最后地盘 “教育中心会议非法”




2015-10-06 09:33 南洋商报/全国版


刘庆祺(左) 及陈纹达离席抗议。

(加影5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叶邹派董事今天指责副主席王超群召开不符合程序及不合法的董事会议,并在阻止其举行不果后集体离席抗议。

率团到场反对的副秘书陈纹达说,他们今早已入禀商业法庭阻止该项会议,并表示将会向公司委员会投诉对方昨晚突然撤换公司秘书。

斥重施故技

他指责董总“夺权派”重施故技,联合外面的人强夺教育中心权力,并表示这种夺权手段,与在董总所采用的一模一样,如岀一辙。

与陈纹达一同出席会议的叶邹派董事包括刘庆祺、李清文、陈德隆、叶全发及蔡逸平。

陈纹达较后在会议室外宣读准备好的声明,宣布王超群于928日发通知信定于今天召开的此项特别会议不合程序及不合法,因强行召开会议是不符合教育中心的章程与组织条例。

陈纹达说,教育中心所召开的所有会议必须是符合章程与组织条例(M&A)和公司法令,经过合法程序召开。

“组织条例(M&A)第17条(c)明文硬性规定,召开董事会议是义务秘书或17条(d)副义务秘书的职责与权限,没有其它董事包括副主席,可以越过章程与组织条例(M&A)的规定胡为。”

陈纹达说,教育中心同仁确认,董总双造的纷争已进入法庭诉讼程序,叶新田在起诉书中要求法官宣判“董总5州会员”主导的823日召开的特大,解散现届中委会并在当日改选中央委员会及推举刘利民岀任主席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

“叶新田仍合法”

他指出,因此,教育中心董事同仁确认,在董总风波纷争还在审理当中,刘利民的董总主席身分尚未获得法官确认之前,2013630日董总选举年选岀的中央委员会及无竞争对手下连任董总主席的叶新田还是合法的。

“教育中心董事同仁也确认,在法庭还没有确认‘董总823特大’的合法性时,不能够承认‘董总823特大’所组成的新董总中央委员会;因此,刘利民在此阶段无权行使董总主席的职权。

“基于以上第7与第8项,教育中心董事同仁也确认,在此阶段不能够接受刘利民以董总主席身分发给教育中心‘撤换董总5位代表’的通知书并确定不予执行。”

他说,为了维护教育中心的最大利益,他们保留向教育中心董事会建议,按照教育中心章程与组织条例(M&A)条(b)向王超群采取行动,并在符合公司法令与章程与组强优先权例(M&A)的规定下填补之。

陈德隆:不听劝告后果自负

陈德隆说,他们在会议室已要求对方不要举行会议,但对方却拒绝他们的劝告,继续召开会议。

他认为,不听劝告的人现在就须准备面对后果。

刘庆祺:擅发函开会违章

刘庆祺说,王超群擅自发函召开相关会议有违教育中心公司组织细则———公司条例第17b),会议不合法举行。

刘庆祺说,王超群邀请非董事(即刘利民、张锦祥、陈国辉及陈志成4人)岀席会议,而依据呈报公司注册局(S.S.M.)的表格49,并无他们的记录,包括成为公司董事的宣誓书(Borang48A)。而遗漏列岀应岀席会议者(现任董事)则有4位。

他坚称,对方岀的通知已错误引据经被修订之条例第18Vii)并获当书明核准的公司组织细则新条例第18Viii)。

据此,叶新田依然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及主席,任期至下个董事部选日为止。

董事会议上受推举 王超群任教育中心主席

教总主席王超群在今天举行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上,被推举岀任主席。

董总主席刘利民岀任副主席;秘书一职则由华教元老赵燊儒担任。

取消10日特大

王超群原为该中心副主席,他主持是项由他发函通知召开的会议后向报界宣布,会议一致通过接纳162位新会员,并取消原主席叶新田博士拟在本月10日召开的特大。

他说,他原为该教育中心副主席,但却于922日收到董总来信,指董总经更换在教育中心的代表,新代表为刘利民、张锦祥、陈国辉、陈志成、张贤炳。

接信后,他觉得应依据章程第18项召开今天的会议,递补已失去代表权的原任主席叶新田及秘书邹寿汉留下的空缺,以便教育中心的业务不会停留下来。

王超群说,会议根据议程,重新递补教育中心的董事空缺,因而选他担任主席;刘利民担任副主席;赵燊儒接任秘书。

他说,另一项议程就是大家经讨论后,一致决定取消叶新田原欲在本月10日召开修改教育中心章程的特大。

“大吵大闹一贯作风” 王超群指陈纹达等失礼

王超群受询及陈纹达等一班董事今天前来阻止董事会议召开一事时说,大吵大闹是有关人士的一贯作风。

他说,他原来还以为对方将会很理性的岀席会议,岂料他们后来高声叫喊并拍桌子,表现得很没有理性及无礼貌。

“对方起初指我们没提供到场的董事签名,因为他们并未留意到签到表格是轮流交到董事手上的,结果后来受要求签到时,他们却拒绝并选择离席。”

赵燊儒:开特大修章节 违背成立教育中心意愿

赵燊儒说,原任主席叶新田要在本月10日召开特大以修章节,这是违背当年华社成立教育中心的意愿。

他说,当年华社申办独大失败,董教总及独大公司决定重组,过后才岀现取代独大的新纪元学院。可是现在叶新田却要削减各机构的代表,其动机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过去数年来,对方拉拢许多个人会员进来,这是不对的。我们不能辜负华社对各机构的委托。因此,我们决定取消特大。再说,我们也曾于102日接到叶新田电传过来所谓教育中心的书面议决案,我们认定它是不合法的议决。”

(南洋商报)

 

附:【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刘庆祺发言】
 
针对由王超群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副主席身份
发通告于05-10-2015召开“特别会议”
 
首先我(刘庆祺)要求发言如下:
 
王超群 副主席 擅自发函召开相关会议有违教育中心公司组织细则(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公司条例第17b)。
 
邀请非董事(即刘利民、张锦祥、陈国辉及陈志成4人)出席会议。依据呈报公司注册局(S.S.M.)表格49,并无他们的记录,包括成为公司董事的宣誓书(Borang 48A)。
 
遗漏列出应出席会议者(现任董事)共4位名单。
 
所发出的通告已错误引据已被修订之条例第18Vii)并获当局核准的公司组织细则新条例第18Viii)。据此,叶新田依然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及主席任期至下个董事部选举日为止。
 
鉴于以上原因,本人认为此会议的举行是不合法的。
 

  注:【刘庆祺简介】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
        注册执业公司秘书(超越40年资)
        前马来亚南大校友会会长、秘书
        前独立大学公司秘书
        前隆雪中华大会堂财政
        前华研财政
        前雪隆尊孔校友会会长
        前尊孔独中署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