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撤销阻叶新田开特大诉讼 4机构付5000堂费



2015/10/23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22日讯)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和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今日向法庭申请撤销,阻止前主席叶新田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主席身分召开特別会员大会的诉讼,需缴付叶新田5000令吉堂费。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4个机构的代表律师谢春荣是于今早申请撤销诉讼,已获法庭接受並裁定对方缴付叶新田5000令吉堂费。

“对方律师于今年108日向法庭申请临时禁令,主要阻止叶新田以董事部主席身分召开特別会员大会,法官以这是会员之间的事,由会员自行决定为由驳回。”

“本公司特別会员大会已于1010日如期顺利召开,会员一致接纳通过2项修改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的议案。”

“上述诉诉的司法程序原定今日陈词,但是对方却在今早向法庭申请撤销诉讼。”

“本公司有必要向社会大眾说明及强调,叶新田是以董事部主席的身分执行董事会议中通过的议决案,执行议决案是主席的义务与责任。”

(中国报)

 


申请撤销阻开特大获准 4造须付叶新田5千堂费


2015-10-23 08:51 南洋商报/全国版

(吉隆坡22日讯)挺叶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发表文告说,有关4个机构入禀法庭控诉该公司董事部主席叶新田博士并阻止其以董事部主席身分召开特大的诉讼,今早申请撤销并获法庭接受,法庭裁定诉方缴付叶新田5000令吉堂费。

文告说,这4机构即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和另一方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谢春荣提撤销诉讼的申请。

法官:会员自行决定

“对方律师于早前,即108日向法庭申请临时禁令,以阻止叶新田博士以董事部主席身分召开特大,也遭到法官以会员之间的事由会员自行决定为由驳回。

“本公司的特大已于1010日如期顺利召开,会员们一致接纳通过两项修改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的议案。”

文告说,有关控诉的司法程序原定于今日陈词聆审,但对方却在今早向法庭申请撤销控诉。文告也说,它有必要向社会大众说明及强调的是,叶新田博士是以董事部主席的身分执行董事会议的议决案,执行议决案是主席的义务与责任。

谢春荣受询向《南洋商报》报证实,他确已代表4机构于今早向法庭申请撤销有关案件,因为叶新田既然已召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特大会议,这项诉讼行动本身已失去意义。

他也说,由于之前就已此事入禀法庭,现在就必须缴付堂费,这乃是正常的程序。

4机构近日反击

本报探悉,上述4机构不会就此罢休,让挺叶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继续控制该公司及其旗下的新纪元学院,日内将会再次拟定计划作岀反击。

教总主席王超群在本月5日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副主席的身分召开的会议上,被推举岀任主席;新任董总主席刘利民则是岀任副主席。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