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28日讯)高庭择定11月19日聆审,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5名董事,起诉该公司主席王超群于10月5日召开的特別会议,及批准所有议案的案件。
高庭法官拿督扎娜美韩有鑑于叶新田代表律师菲丽达,昨日才收到王超群等人的宣誓书,认为菲丽达需要时间去研读,因此给予后者14天的时间回复。
她諭令菲丽达,必须在11月6日前就入稟宣誓书,以让另外一方有充裕的时间回复。
菲丽达在庭外向记者解释,答辩人即王超群等人在宣誓书中,提及了对其当事人不公的论点,因此叶新田昨日才委任她,作为代表律师。
“我昨天才收到有关宣誓书,按程序我们是有14天的时间去回应,所以我要求展延。”
她说,这宗案件的起源是王超群等一干董事和员工及代表,执行分別于9月28日发出的紧急会议通知中的议程,以及所有在10月5日的特別会议中所批准的议案;因此叶新田就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判决10月5日会议不合法及不能执行非法通过的议案。
5名起诉王超群的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分別是陈纹达、陈德隆、李清文、刘庆祺及吴治平。
叶新田等人的代表律师除了菲丽达外,还有黄任远及拉威尼山,而王超群等人的代表律师则是谢春荣和余万里。
(中国报)
不满王超群等人宣誓书内容 叶新田临时换律师案展下月
29/10/201511:04 光华日报/国内版
叶新田指,王超群的宣誓书充斥对他不公的指控。 |
(吉隆坡28日讯)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5名原任董事起诉公司原任副主席王超群于本月5日召开董事部特别会议一案,由于该公司原任主席叶新田不满王超群等人的宣誓书大部分内容,因而委任新一名代表律师菲利达,碍于菲利达需要时间了解宣誓书内容,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布展延此案聆审,直至11月19日续审。
高庭法官拿督哈斯再娜今日接受叶新田代表律师菲利达的申请,即要求展延审讯,以便让其有更多的时间去阅读王超群等人的宣誓书。
菲利达解释,她是在昨日正式接获叶新田的委任,在一天的时间内无法了解及阅读所有的宣誓书,才向高庭提出这项诉求。
因此,哈斯再娜宣布,高庭将会于下个月19日聆审这起案子,而她也要求菲利达于11月6日前必须向高庭呈交叶新田的宣誓书。
叶新田较后则解释,由于他发现王超群等人的宣誓书大部分内容是针对他、邹寿汉及大批董事做出不公的论点,因此才决定临时聘请菲利达作为其代表律师。
“根据法律程序,律师有2个星期的时间去阅读宣誓书,因此我的代表律师才要求展延聆审。”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5名原任董事,包括陈纹达、陈德隆、李清文、刘庆祺及吴治平;王超群在10月5日召开的董事部特别会议,除了将原任主席叶新田除名,也委任原任副主席王超群为该公司新主席。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