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11:10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加影8日讯)以叶新田为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法庭今日发出临时禁令(ad interim injunction)给该教育中心的5位董事,禁止副主席王超群等一干董事,执行分別於9月28日发出的紧急会议通知中的议程以及所有在10月5日的特別会议中所批准的议案。
该没有署名的文告指出,法庭已择定10月28日对该项申请进行审讯。5名董事分別为副义务秘书陈纹达、董事陈德隆、刘庆祺、李清文及吴治平。
文告说,王超群不理会大多数董事反对及公司秘书劝阻,而一意孤行坚持於在10月5日召开的所谓“董事部特別会议”,是在没有遵循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以及公司法令下擅自召开。
“因此,有关会议是不合法的,出席者尚包括非公司董事人士,严重违反董事会议定义。”
文告指出,除了王超群等一干董事外,他们的员工,(和/或)代表、该公司的公司秘书皆不能执行10月5日所通过的议案。
文告说,该公司5位董事已经採取法律行动,向法庭申请判决10月5日的会议不合法及不能执行非法通过的议案,希望能透过法律途径向公眾展示本公司一直以来的运作皆是遵循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