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8 09:33 南洋商报/全国版
(吉隆坡7日讯)虽然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日前的董事会议宣布取消10月10日召开的特别会员大会,但以前主席叶新田博士为首的一方指出,将按原定时间地点,如期举行特大。
叶派今日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发文告说,特大将于10月10日上午11时在加影如期举行。
该文告吁请所有在早前收到特别会员大会通知的注册会员们踊跃出席大会,以表决公司未来发展与运作的重要议案。
文告说,本着维护与发展华文高等教育的决心,该公司希望各位注册会员能秉持承前启后维护和坚持民主母语教育的精神,积极配合,准时出席大会。
叶新田受《南洋商报》询问时说,他们已于上个月17日发出通知信给所有股东,而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新任主席王超群无权在10月5日的董事会议上取消特大。
“王超群凭什么取消?他们是非法会议,王超群只是副主席,只有主席、秘书或副秘书可以召开会议。”
至于股东会否对两方说辞感到混淆,叶新田说,任何混淆的股东可直接询问董教总教育中心。
依商业法办事
他也说,他们是根据商业法办事,王超群自称是主席,其做法将由法庭去定夺。
另外,本报尝试联络王超群,惟联络不上。
有关特大将探讨接纳修改两项章程和条文,即(1)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章程14(b)条文,把董事部成员上限从现有的31人增至35人,但把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推荐的代表人数,从原有的各可推举5人,降至只能各推举2人。第二项议程则是删除现有章程第18(viii)条文,即一旦董事被推举他的组织中止或是开除其会员籍,将丧失董事资格。
(南洋商报·报道:郑依妮)
叶新田发函坚持10日开特大
2015/10/8 东方日报/国内版
叶新田週三再度发函坚持于10月日10日召开董教总 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特大。 |
(吉隆坡7日讯)尽管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于本月5日议决,由教总主席王超群取代叶新田出任该公司主席后,但叶新田今日再度发函坚持于10月日10日召开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特大。
叶派今日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出信函指,该公司坚持定于10月10日上午11时,在加影举行的特大,將按原定时间和地点,如期举行。
信函吁请所有在早前收到特大通知的註册会员踊跃出席特大,以表决公司未来发展与运作的重要议案。
「本著维护与发展华文高等教育的决心,公司希望各位註册会员能秉持承前启后维护和坚持多元、民主、母语教育的精神,积极配合,准时出席大会。」
叶新田接受本报访询问时指出,这封信函是由董事部所发出,並已得到他的允许,因此10月10日的特大势在必行。
他说,该公司章程清楚阐明,会议仅能由主席召开,替代的也是义务秘书或副义务秘书,但绝对並非是副主席。
指王超群变脸快
他提及,撤换董事之事必须事先向董事部提呈,並在经过討论后才由公司秘书向社团註册局提交表格49,才算是完成程序。
「虽然说我们是非营利公司,但也是一家公司,绝不能说撤换就撤换,这还需要有程序地向社团註册局提出申请。」
「但是,他(王超群)自己召开会议,又不合理撤换董事,改选比四川变脸还快,这都是他们一厢情愿的。」
他坚持自己仍是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主席。
他强调,特大势必按照原定计划召开,同时他有绝对的信心能够达到法定人数。
没必要更改地点
询及是否考虑更改会议地点,以避免被拦阻时,他则表示目前没有需要。
叶新田在上月17日发函,指將在10月10日召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特大,纳入两项议程,即「接纳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之章程第14(b)条文」,以及「接纳刪除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之章程第18(viii)条文,並將现有的第18(ix)条文重新標示为第18(viii)条文。」
之后,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3方对叶新田的上述行为发表严厉谴责的联合声明。而在本月5日的董事部也宣佈,由王超群出任主席一职。
(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