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星期日

叶新田:董总改选合法性待判决‧ “刘利民无权撤我职”



2015-10-03 17:40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加影3日讯)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和前署理主席邹寿汉发表文告,坚决反对及否决刘利民於928日以董总主席名义,发函终止他们代表董总担任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格。

他们认为,刘利民在法庭尚未宣判董总的改选是否合法之前,根本无权以董总主席身份发號施令,所作出的一切都是违法及无效的。

“教总主席王超群928日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副主席身份发函,订105日召开董事部特別会议的通告也是违法违章及无效的,他根本无权宣佈本人丧失主席资格,而擅自发函召开会议;这是董总夺权的翻版。”

文告表示,经向法庭起诉,要求法官宣判董总挑战派823日召开特大,解散现届中委会並在当日改选中央委员会及推举刘利民出任主席的决定为不合法及无效,有关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当中。刘利民的董总主席身份尚未获得法官確认之前,叶新田还是董总合法的主席;刘利民根本无权行使董总主席的职权。

(星洲日报)

叶新田:我仍是董总主席刘利民无权终止资格


2015-10-04 10:02 光明日报/要闻

(八打灵再也3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原任主席叶新田强调,他仍是董总合法主席,因此他与董教总教育中心秘书邹寿汉坚决反对及否决刘利民於928日以董总主席名义,发函终止他们代表董总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他指出,他们向法庭起诉要求法官宣判董总夺权派823日召开特大,並解散现届中委会及同日改选中央委员会,以及推举刘利民出任主席的决定为不合法及无效,目前在审理当中。

“刘利民的董总主席身份未获得法官確认之前,我还是董总的合法主席,他无权行使董总主席的职权。”

诉讼未完无权行使主席职权

叶新田与邹寿汉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刘利民在法庭尚未宣判董总的改选是否合法之前,根本无权以董总主席身份发號施令和为所欲为,所以刘氏作出的一切都是违法及无效的。

此外,叶新田批评,教总主席王超群在928日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副主席身份发函,即择定105日召开董事部特別会议的通告也属违法、违章及无效,因为王氏无权宣佈他丧失主席资格,並擅自发函召开会议,这是董总夺权的翻版行为。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