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文告
2017 年
1 月 24 日
针对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简称教育中心)所主办之董教总教育中心联合华团举办
2017 丁酉年新 春大团拜表达不认同之际,教育中心郑重声明新春团拜是华社重情谊、 迎新春的传统习俗,也是华团发扬和谐致祥、奋发新气象的文化特征, 是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加强各族联系团结的活动。新春团拜如今已成为马 来西亚全民传承的一种美好传统,对我国达成一个马来西亚精神是至关 重要的催化因素。
在 1 月 15 日,当我们怀着异常欣喜的心情公布新纪元学院获得批准升格 为大学,华社皆感受到莫大的欣慰。自 1997 年创办至今,经过约
20 年 的努力与奋斗,新纪元学院已步入另一个里程碑。当年华社在董教总、 独大三机构先贤以及广大社会人士政党华团的大力支持下,办成了新纪 元学院,以替代不被批准创设的独立大学,承续华教运动赋予的使命。 新纪元大学学院已经圆了广大华社努力建设一个从小学、中学乃至大学 华文教育体系的梦,也延续了南洋大学和独立大学的精神。值此教育体 系开始运作之际,华社应该给予大力支持、扶助,让新纪元大学学院迅 速成长。
而这一次丁酉年新春团拜却有着非凡的意义,让全马热爱华文教育的人 士能同聚一堂庆贺新春之际,也同时庆贺新纪元大学学院的诞生。如果 三机构也自认是推动发展华文教育的一份子,那么就应该抛弃私人恩怨、 给予支持共同建设,而不是落井下石,在新纪元大学学院即将开展招生 工作时,意图破坏、恶意诽谤,抹杀了新纪元大学学院成功升格的努力。
教育中心是一家无股份担保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and not
having a share capital],是在 1965 年公司法令下注册成立。教育中心 是由三个团体会员和许多的个人会员所组成。教育中心的董事部是每四 年选举一次。它不是一个社团,作为一家公司,其操作都必须是遵循公 司法,绝不可能徇私。教育中心的一切业务皆由其董事部管理
[Art 14(a) The affairs of the Company shall be managed by the Board],而直至今日董 事部并没有任何议决案,抑或接到任何法庭的庭令否决或罢免叶新田和 邹寿汉二人在董事部的职务,因此叶新田仍然是公司的董事部主席,而 邹寿汉也仍然是董事部义务秘书。
这是一家公众公司,所有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皆享有公平待遇,每一 个会员皆只拥有一个投票权
[Art 13(j) Every member shall have one (1) vote and no more.]。董总、教总和独大作为教育中心的团体会员,各自享有一 个投票权;而叶新田和邹寿汉作为教育中心的个人会员,也各自拥有一 个投票权。没有任何一个人或团体可以拥有超过一个投票权,因此没有 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可以强占公司或新纪元大学学院。
修改章程的建议是顺应时代的进步而提出,和配合新纪元即将升格为大 学的未来发展前景作出考量;修改章程的建议不是为了巩固权位,而是 依据历来开会的过程与出席会议记录的建议修改章程,以迎接新纪元学 院升格为大学学院的未来挑战。扩大董事会成员并减低不出席会议的三 机构代表人数,以及增加个人会员代表等等,在于可以更灵活地从会员 大会选派适当人选进入教育中心担负义务服务,为新纪元未来的发展贡 奉力量。这所大学是属于广大华社,主权是在华社手中,并不在三机构 手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强占之!
新春团拜是马来西亚华团庆祝春节的传统,教育中心举办新春团拜不只 是传承固有的中华文化,也是让社会人士给予升格後的新纪元大学学院 道贺及凝聚大众为新纪元大学学院未来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趁着新春 团拜募款是为了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继续推动、发展和提升华文教育 筹募经费,并不是三两个人的私人筹款或私人活动。这是一个有着全马 约
140 个华团联办和协办的新春大团拜,绝对不是一个三两个人举办的 活动。
教育中心谨此诚邀公众人士出席 2017 年 2 月
12 日(星期日),中午
12 时至下午三时,在加影新纪元大学学院举行的“董教总教育中心联合华团
2017 丁酉年新春大团拜”互道恭喜,共同分享新纪元大学学院成功升格的 喜悦!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