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

邹寿汉:仍秉持最初政策 董总=叶新田路线



2014/8/13 中国报/国内版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2日讯)董总內部纷爭持续,改革派人士挑起董总往后要走“董总路线”或“叶新田路线”,对此,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说,章程赋予主席对外发言的绝对权力,既然如此,董总路线就是叶新田路线,两者是二合一路线,没什么好质疑的。

他强调,最重要是叶新田依然秉持董总60年来的最初政策、宗旨和立场。

“每个人在领导过程中,难免各有不同处事手法和方式,但祇要叶新田没有乖离董总的最初路线,董总路线也就是叶新田路线。”

日前董总有亲改革派人士,反驳董总法律顾问饶仁毅指改革派提出“董总中央委员会主席与秘书长为对外发言人”的改革方案,等同反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的路线,就此质问董总今后要走的路线是“董总路线”或是饶仁毅所指的“叶新田路线”?

难免有不同处事手法

邹寿汉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回应,有关改革派人士未按照程序,將所谓的“对外发言机制”改革方案,提出討论及修改章程。

他指出,即使特大表决通过,修改章程也必须呈交註册官审批才能正式生效。

他披露,董总副主席许海明和秘书长傅振荃分別在今年615日会员大会及726日常委会议,即场提出討论上述改革方案,由于不在大会议程及常委权限,不被接纳。

他说,相关人士不按程序之举不但违反章程,也具羞辱领导层的成分。

“表面上说改革,背后带有目的及个人议程,按照章程,秘书长负责对內管理事务,主席才是对外发言的最高领导人,若依有关方面提及的改革方案,岂不是主席的发言权需由秘书长批准?根本是本末倒置。”

应设对外发言机制

一些支持董总改革派的人士指出,董总有必要设立一个对外发言的管理机制,確保发表文告是经过机制註明及赋权的数位领导人过目、討论,並要签名作为负责记录,所有文告必须小心处理,集体负责。

“主席叶新田和署理主席邹寿汉很多时候对外讲一套,对內又是另一套,这是两人引起內部不满的原因之一。

“董总深具华教组织代表性的最高机构,所发表的文告必须要通过领导层內部集体討论和同意后才对外发表,不是祇操纵在叶新田或邹寿汉两张嘴而已。

“尤其是一些针对性或带有敏感性的课题,都必须负上法律责任,因此,凡是以董总名义发表的文告,就必须有人过滤和负责。

“因为一些字眼用词的不当,隨时可构成毁谤及遭惹官司,所以必须有特定发言管制的机制,避免任何人滥用董总之名,对外胡说八道。”

莫泰熙:內部討论再发言

董总前行政主任莫泰熙说,以他过去在董总的服务经验,即使主席赋予发言权,在对外发言之前,也会与其他內部领导人討论后,才对外发表文告或言论。

他指出,一般上,在对外发表文告之前,法律顾问、主席、秘书长及財政需事先討论,甚少以一个人的身分对外发言。

他说,除非记者来电询问,领导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回应,那是另当別论。

另一方面,曾因校地问题与董总起爭议的精武华小董事长胡敬宽说,据他瞭解,有关人士祇是针对董总对外发文告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並没意思局限或控制主席的发言权。

他指出,每次有人提出建议或劝解,希望叶新田改变一下做事手法,如在爭取政府认同独中统考文凭事宜上,是否能以协商方式与政府討论,但叶新田就是一意孤行,充耳不闻。

他续说,叶新田没有自我检討,还一直强调有人要倒他,事实上,没有人想抢主席职位,目前也没有人可以担当此重任。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