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

邱培栋:教育部违诺 两种标准管理国民型中学



2014-08-17 南洋商报/地方新闻
 

(马六甲16日讯)马六甲州爱极乐区州议员邱培栋表示,教育部在处理华校课题时出现矛盾现象,在委派教师时把国民型中学当做政府学校,而在处理学校拨款时却以政府资助的方式来处理。

对州政府答复感惊讶

他指出,根据1960年教育法令,一间国民型中学的董事会应被给予权利来接受或拒绝一名受委派的教师到该校教书,更何况此次普罗士邦国民型华文中学的董事部已要求马六甲州教育局委派有华语资格的副校长到该校去,理应受到教育局的重视。

他表示对州政府所给予的答复感到惊讶,回函里表示,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教师的委派是教育局拥有的权利,该法令里也强调,董事部并没有接受或拒绝的权利来选择受委派来的老师,因为这是由马来西亚教育部控制着的。

他说,从这方面看来州政府把普罗士邦国民型华文中学当作是政府学校,因为该校的董事部没权选择受委派的副校长,教育局全权负责一切国民型中学老师和副校长的调配制度。

修改教育法令削国民型中学权益

邱培栋表示,他过后也问了州政府,从2009年至2013年州政府每年共拨款多少钱予国民型华文中学,州政府的答复表示,州政府只是帮助支付国民型华文中学的老师费用和一切的电水费每个月2000令吉而已。这三年以来州政府每年共帮忙国民型华文中学支付了每年92000令吉的费用。

依自身利益行事

他说,根据19611122日的教育法令,政府答应会承担国民型华文中学的维修、扩建以及硬体设备,自从政府实行1996年教育法令后便拿掉了国民型华文中学本该有的权利,改变之前的诺言。

他也说,从以上的教育法令看得出,政府在不同的情况之下实施不同的政策,以自己有利的方式来对付华校问题,巧妙的利用教育法令来为自己诠释。

他也表示将会把州政府的答案交上一份给董总,以便董总能想出更好的良策来解决问题。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