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9日星期六

饶仁毅:“董总改革派反对叶路线”



2014-08-09 星洲日报/国内版

 
主办单位也派发星洲日报日前关於董总改革派提出改革方案
的报道,让与会者更瞭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9日讯)董总法律顾问饶仁毅指出,他分析后认为,改革派提出“董总中央委员会主席与秘书长为对外发言人”的改革方案,是因为反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的路线。

他指出,改革派提出的机制,如同对叶新田投不信任票。一旦通过该改革方案,叶新田没有道德立场留在董总,只有下台。

他说,无论接下来谁担任董总主席,最重要的是坚持董总的路线和奋斗目標。

他说,他是以“董总为一个没有人可以从中得到私利的组织”方面分析,若发生分裂,只能够说是路线上的反对。

“目前叶新田没有其他的课题有被人推下台的可能,改革派也没有提出任何课题,所以我的推论就是,这个目的就不是叶新田个人问题,我认为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你(叶新田)的路线和目標是不是这批人(改革派)认为有错的。”

他今日主讲“董总分裂——严重伤害华教运动”座谈会后受询时指出,任何的公共职位的衡量標准都应该要对事不对人,谁能够领导主要是看他的路线是否正確和是否有这个能力。

“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他(叶新田),但是我们要看他是否能够领导这个组织来达到董总的正確路线。“

应对事不对人

他也强调,他是以法律客观角度来分析问题,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的预定立场。

“应该要对事不对人,你不选叶新田无所谓,叶新田也不会(在位)很久的,他已经约74岁了,还能做多久?”

“若通过后,董总要选新任主席,那往后是否还能继续反教育大蓝图等,这个我不知道了,新的人有新的作风。”

但他认为,这將对华教不利,对支持反对大蓝图的人而言是一种挫败。

叶若下台伤害华教另外,他说,他个人立场是支持现今的董总路线的。

他也认为,若叶新田下台,是伤害华教运动,而他也感慨后继无人。

“我只是一时感慨后继无人,谁能挑这个大樑啊。”

李雄之:修改须大会通过· 社团章程不可违

主讲人之一的李雄之指出,任何社团不可以违背本身的大会章程,因为章程是社团中最重要的依据,不论章程上的任何变更都应该寻求会员大会的通过。

"最重要的是,章程上的改变必须合情合理並合法,否则要求修改章程的人儘管暂时达到了本身的目的,但是最终可能也会害到自己。"他今日在座谈会上演讲时说,即使社团的爭执带上法庭,法官也將以社团的章程为判决的依归,由此可见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许多常上法庭的社团的章程往往都是较为完善的,因为他们在发现漏洞后就会寻求修改章程,常常是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会员也因此较为熟悉社团的章程內容。

重新註册一切归零

他警告,任何社团若违背了章程,一旦被投报而无法给予合理解释,將会遭社团註册局吊销执照。

"一些人以为社团执照被吊销是小事,只要再申请註册就可以了,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一个社团的名字不可以重新註册,他们必须以新的名字申请註册,而且他们的歷史也將会从零开始,从前的社团歷史將不被计算在內。"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