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南洋商报/要闻
(吉隆坡1日讯)教总主席拿督王超群2015年10月5日召开特别会议及自选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主席,被高庭裁决为不合法,上诉庭经过会审后,昨日撤销王超群上诉,维持高庭原判。
吉隆坡高庭是于2015年12月5日判决王超群于2015年10月5私自召开特别会议及自选为主席不合法,并谕令王等缴付1万2千令吉堂费。
而王超群等人在裁决后,已把案件上诉至上诉庭。
上诉庭三司在今年10月31日经会审后,以该案件已经是学术性质的案件,没有必要再将司法检讨上诉案中已经审理的课题进行诉讼为由二比一裁决撤销有关案件,并谕令王超群等缴付2万令吉堂费。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是通过文告的方式,对外公布该案件的进展,更呼吁王超群等人以大局为重,与董事部同仁携手推动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发展为最终目标,不要再节外生枝、罔顾律法、为所欲为地影响与伤害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发展。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