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张守江:合法参与统考 考试局需发出书面准证


张守江:要考试局发准证  关中參加統考才合法

2016/10/06   砂拉越)联合日报/ 南砂


(本报古晋5日讯)热爱华文教育者张守江律师表示,以教育法律而言,关中参加独中统考是属于不合法,除非当局有获得考试局总监所发出的书面准证。他说,根据教育法律69(1)条例规定,任何人或任何教育机构事前没有得到考试局总监书面允许,是不得擅自开放该机构之考试,予该机构以外私人考生及其他机构的学生参与。

因此他解释,考试局总监撤回之前所发出不允许关中参加独中统考的信函,并不等于允许关中可以参加统考,必须事前获得该总监的书面允许,才算合法。

张守江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如果关中在没有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参加独中统考,也就是抵触教育法律69(1)条例,其后果可大可小,更可能会影响60间独中的前途。

他称,由于考试局总监之前指示关中不可以参加独中统考,惟过后该总监又撤回信件,致使关中参不参加独中统考课题再次被讨论。

他了解,现在大家都非常希望关中可以参加独中统考文凭,但必须知道更重要的是,关中参加独中统考文凭后,会不会危害到现有60间独中的前途,以及华文教育在马来西亚目前受到保障的地方会不会丧失。

“60间独中的准证是在很特殊的情形下取得,因此我们要特别的小心,步步为营,才不会使得60间独中的准证被政府有理由取消。”

他透露,曾说过关中的批文(准证)已注明不是一间独中,它的课程是由政府所规定,不是由董总所规定,所以在这个课题上,负责董总事务的人应该100%确保60间独中的准证,不会被政府有任何条件理由撤销。

“一旦被撤销,60间独中的生命将会寿终正寝,就算再有新的华文独中,也不会是当前原汁原味的独中,课程可能会按照政府的规定,没有原来的特色。”

他强调,根据教育法律69(1)条例规定,法律是授权给考试局总监,可不可以参加考试的权利在于该总监,因此目前最保障的做法就是负责董总事务的人向该总监申请准证,在获得对方的书面允许后才执行,否则就不应该轻取妄动。

他举例,1987年1名砂公务员因拒绝被州务秘书调职而被开除,随后起诉政府获胜,原因是在政府的普通法律里州务秘书没权利把公务员调职,而调职的权利在于公共事务委员会,所以调职不合法,开除也不合法,最终政府必须赔偿该公务员的损失。



(联合在线)



张守江:合法参与统考 考试局需发出书面准证


2016/10/06 ( 砂拉越)诗华日报/ 南砂


(本报古晋5日讯) 针对关中能否名正言顺参与来临的独中统考,热爱华文教育兼出身于华教的张守江律师指出,根据教育法令第69(1)条文,惟有事先获得考试局总监发出的书面允许信函,才得以合法参与统考。同时,他也促请董总要求考试局总监发出书面许可准证信函,让学生合法参与考试。
他解释,根据教育法令第69(1)条文,任何人、任何教育机构,在没有事先获得考试局总监发出的书面许可,不得自己开放机构之考试予机构以外的私人考生及其他机构学生参与。
他也忠告,上述事件,当局必须谨慎处理,否则将可带来非同小可的严重后果。
确保独中具法律地位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教育部已指示考试局总监撤回早前指“关中不是华文独中,不得参与独中统考”的信件,但这并不代表关中就可以参与统考,换言之,考试局总监收回有关“不得参与考试”指示,并不等于其书面允许参与考试。
他不否认大家都希望关中生参与独中统考,但是倘若让关中参与统考的话,这会不会危害到60间独中的前途以及华文教育在我国受到目前法律保障的地位?这是热爱华文教育人士都很关注的一点。
他说,华文教育发展在马来西亚一路来都非常不容易,而华文教育的生存在国家法律内受到保障,这也是得来不易的。
他补充,60间独中的准证也是在特殊情形下,国阵政府在无奈何下批准的,所以大家必须特别小心,步步为营,免得政府有理由取消独中的批文。
防政府有理撤销批文
他解释说,关中批文已注明不是华文独中,其课程是由政府所规定,而非董总。所以,在此课题上,他促请,董总事务负责人必须100%确保60间独中的批文不会给国阵政府有任何条件及理由撤销。一旦被撤销,60间独中生命将寿终正寝,就算再有独中,也不会“原汁原味”,失去原有的特色。
张守江续表示,按照教育法令,参与统考的准证必须出于考试局总监,才有效,因为,已授权予考试局总监。鉴于独中统考将来临,张守江促请董总要求考试局总监发出书面许可准证信函,以便在不违反教育法令下,让学生合法化参与考试。
他忠告,倘若未获得有关允许信件的话,千万别轻举妄动。
1989年案件为鉴
与此同时,他以1989年一名会计官员起诉政府案件为例,因违抗州务秘书的调职至林梦的指示而被开除。该会计官员向政府作出起诉,据当时代表律师的论点是,根据政府普通法令只有公共事务委员会有调职权力,而非州务秘书。
他说,虽然州务秘书职位比较高,但却没有权力指示公务员调职,最终该名会计官员胜诉。他以上述案件为例,关中生能否参与统考,权力范围在于考试局总监,以及需要考试局总监发出有关许可的信件。

(诗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