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10/04 【陈纹达 FB】
伪董总贼王说关中符合三条件就可以报考统考。
三个条件如下:
1。关中必须修改批文;(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一回事,不知道的可以私下联系);
2。关中必须符合董总推行六年的统考制度;(应该是董总推行的六年制教学吧?)
3。关中必须以华文为媒介语。
既然关中可以根据以上三个条件漂白为“独中”,那么其它私立中学也可以依样画葫芦漂白一番後,以“独中”的身份要求让他们的学生报考统考了。
说白了,贼王的三个条件比1996年的教育法令发出来的批文条款还大!
来源/作者:2016/10/04 【陈书墉 FB】
老朋友心疼我这几星期一直上下吉隆坡,只為了一些事而花费那么高,追问我昨天到底上吉隆坡干什么去了。好吧,反正都告诉他了,公开它。
昨天不小心又出现在吉隆坡,是与两位律师开会,而会议的内容是让他们发表对考试局回函的意见。
他们俩共同的结论如下:-
这回函其实是考试局对法令的诠释,以及依法令来告知统考没有公开让非独中参与考试的资格,并以很明确的律法条文来解说原由,如此而已。
(我问:这不是判决信? )
这不是下判书,因為我国只有两个地方有下判的权力,一个是在法庭,一个是在国会。
(我问:那么这信函对统考开放事件有没有影响?)
完全没有,因為它只是告知统考能不能被开放及其相关法令。1996年法令,就像这信函内所引用的,早就决定统考不能被开放,只限独中,而且还注明是60所。所以,这信函并没有改变律法,也就是说,有没有这信函,律法还是一样。
(我问:据知这信函要被撤了,又会有什么影响?)
刚才说了,这信函没有判决权,禁止统考被开放的是律法,不是这信函。所以这信函被撒了,不代表就是改变了律法,它没有修改律法的能耐,因為修改律法的权力是在国会。
(我问:那么,要如何才能让关中参与统考?)
修改法令,或是教育部长给统考豁免信。但要注意的是,不是给关中准考信,而是给统考当局开放权。因為法令里很明确的指出,没有被批准开放考试的主办当局如果开放考试的话,是犯法行為。
老朋友,这儿写得更细,你就在这儿看吧。
来源/作者:2016/10/03 【戴虎恒 FB】
有时讲过的话或写过的文字,都会留有痕跡的。
分享一下政治人物说过的话:
林良实説:鱼臭是从头部开始。
林良实说:话到唇边留半句!
曾永森説:寧愿站著死,不要跪着生。
CD蔡说:千万别用同一酒店同一房间。
廖中来説:马华与华社同在。
魏家祥代言说:敎育总监说关中可以考统考。
张盛文说:不阻止就是允许!
张盛文也说:官员发错信!已收回!
哈哈!怪事常常有!今年特别多!信都可发错!那薪金是白拿了,妙是妙在⋯⋯(一错再错)!那才是经典(精点)!
网友们!有经奌语录,可供分享的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