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不能考统考- 陈纹达:致函教育部考试局获证实
2016/10/02南洋商报/国内版
大马华校生协会会长陈纹达。 |
(吉隆坡2日讯)大马华校生协会会长陈纹达指,该会针对关丹中华中学欲考统考一事致函教育部考试局询问,获该局回函答复指,统考是仅可以在60所独中内执行的考试,关中不能考统考。
他今日在记者会,出示该会在上个月致函教育部考试局,获该局主任拿汀娜娃沙烈的回函,并宣布此事。
他说,根据教育部考试局的回复,考试局确认统考是一项只可以在60所华文独中执行的考试,而关丹中华中学并不包括为华文独立中学,也不被接受执行统考。
信中也提及,统考在60所华文独中执行是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而该法令下的条文也规定除非若考试局主任书信批准,否则不得举行任何形试的考试。若任何人抵触该法令将被视为犯罪,若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教育局考试局回复陈纹达的官函。(第一页) |
教育局考试局回复陈纹达的官函。(第二页) |
(南洋商报)
考试局回函 关中华中学不能统考
2/10/201613:52 光华日报/国内新闻
陈纹达(右2)向媒体展示考试局给予该协会的回函;左起为大马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邹寿汉及隆雪梅州总会署理会长苏锦隆。 |
(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会长陈纹达披露,根据考试局总监拿汀娜娃志期9月8日给予该协会的回函中清楚表明,关丹中华中学并不包括为华文独中,因此不能执行统考。
陈纹达指出,协会是在上月2日,致函予考试局,向该局确认关中学生是否能考统考。
他说,根据志期9月8日的考试局回函阐明关中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8和19条文下获批成立及注册的一所私人学校,并执行教育政策。
他说,回函也强调,考试局必须确认统考是项只可在60所华文独中执行的考试,并且在1996年教育法令开始实施后,符合60所华文独中的地位和统考维持现状的一种情况。因此,关中并不包括为华文独中,也不被接受执行统考。
他是在雪隆嘉应会馆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披露。雪隆嘉应会馆会长邹寿汉指出,该回函也证明了关中不是一所独中,而且也不能考统考。这也意味着只有60所独中的在籍学生能报考统考。
(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