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2 星洲日报/国内版
陈纹达(右二)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示考试局发出的回函,
公函中指关中不能执行统考。左起为彭茂燊及邹寿汉,
右二为苏锦隆。(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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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主席陈纹达表示,他们不希望考试局这封很有分量的回覆公函在政治压力下被收回,而是希望在政治压力下,关中的批文得以修改,或者关中学生可以获得考试局局长的豁免权,白纸黑字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
“我们希望董总考试局或关中当局尽快依据教育法令向考试局主任提出豁免的申请。”
吁董总悬崖勒马
他也呼吁董总考试局悬崖勒马,取消关中学生的统考考试资格,避免自身犯罪及危害统考及全国60所独中。
陈纹达今日在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雪隆嘉应会馆及隆雪梅州总会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席新闻发布会者有雪隆嘉应会馆会长兼隆雪梅州总会会长邹寿汉、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
他指出,根据马来西亚考试局于今年9月8日的回函,董总考试局若执行非法的行政决定,他们将成为犯罪人,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及律师团成员则犯了“唆使罪”。
他说,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依据会员大会通过的议决案,要求考试局就教育部过去模棱两可的回函,澄清“mengambil
maklum”是否意味着关中学生可以报考统考,以及董总考试局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是否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69(1)条文。
陈纹达表示,该协会於今年9月2日就有关私立学校关丹中华中学的学生报考一事致函教育部考试局,并於9月8日获得回函。
陈纹达表示,考试局主任拿汀娜娃在回函中指关丹中华中学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第17、18和19条文下批准成立及注册为一所私立学校,并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考试局必须在此确认统考是一项只可以在60所华文独立中学执行的考试,并且在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开始实施后,符合60所华文独立中学的地位和统考维持现状(status
quo)的一种情况。”
“所以,关丹中华中学并不包括在华文独立中学之内,也不被接受执行统考。”
他说,考试局也在回函中澄清,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第69(1)条文指明,在没有获得考试局局长书面批准之下,没有任何人或教育机构可以为任何教育机构的学生或是任何私人考生举行任何考试。
该公函中也表明,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第69(5)条文阐明,任何人若抵触以上第(1)条文,或是不遵守第(2)条文中的任何限制、条款或条件,将被视为犯罪。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有关公函的副本也呈给教育总监、副总监(政策)、私立教育部门主任、教育政策计划与调查部门主任丶彭亨教育局局长。
邹寿汉:有2个解决方案
邹寿汉说,法定人士可以拿这份信函到法庭申请庭令,阻止关中学生考统考,这些法定人士包括60所独中的董事部、在籍学生、家长、计划念独中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及拥有独中统考文凭的毕业生。
他表示,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目前有两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向教育部长申请或按照董总规章,让关中学生归到不同独中,以独中生考统考。
他指出,今日公开的回函阐明,所有在国家教育体制下的教育机构,国语必须是主要的教学媒介语,除了在第28条文下所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是在此条文下获部长豁免的其他教育机构。
他说,至于第二个方案,要考初三的统考,就到独中念初三,以独中在籍学生的身份考统考,高中三的统考也一样,但最後取得的文凭是某某独中的学生,而不是关中文凭。
询及统考即将到来,已经没有时间这么做,邹寿汉回应说,这也没办法,因为上述方案在2012年提出,但问题没有解决。
“我们不是要迫害或对抗关中,而是同情他们,也欢迎他们接受华文教育,但很不幸的是,他们被当作政治筹码和借刀杀人的工具,这伤害了关中300多名学生,也冲击60所独中。”
他说,若坚持让关中学生考统考,可能会导致考试局下令冻结统考,不管多少年都会带来无可挽救的伤害。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