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董总反驳叶娟呈指责 揭蓝图不利政策没误解 【附:董总文告】



2013/12/15 中国报/国内版

(吉隆坡14日讯)董总今日指出,董总並没有误解《教育发展大蓝图》,而是揭露蓝图內不利于母语教育和各源流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董总发表文告指出,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日前指责董总不了解大蓝图,但叶娟呈应深入瞭解各项教育法令、报告书、政策和措施及教育大蓝图,长期以来对母语教育进行的打压和威胁。

董总指出,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迄今,我国各民母语教育学校一直处于“被消灭”的危机中,是不能漠视的史实,包括:

1.《1951年巴恩报告书》主张推行以英文或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民学校制度,废除其他语文源流学校,並在过度时期优先把教育资源拨给国民学校。

21952年教育法令主张推行以英文或马来文为主要媒介的国民学校制度,以及逐步把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改制为国民学校,使各族学生集中在国民学校就读。

3.1956年拉萨报告书》第12条文阐明: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標必须是把所有族群的孩子,纳入一个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而达到这个目標的过程不能仓促,必须逐步推行。

4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规定:在任何时候,部长认为一所国民型小学可以適当地改制为一所政府小学时,他可以训令这么做。

51996年教育法令继续贯彻《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標”,並在绪论和第17条文阐明通过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制度来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国语必须是国家教育制度內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语。

最终目標贯彻单元教育政策

董总宣称,《教育发展大蓝图》及2010年“巩固国语加强英语”和2012年“国家教育政策”等相关文件的內容本质,即是以“巩固国语”和“国民团结”为幌子。

“建立单一源流学校和单一民族国家为目的,贯彻《拉萨报告书》单元主义教育政策才是最终目标。

文告说,儘管叶娟呈声称《教育发展大蓝图》第7章提及延续母语学校,但是蓝图及其相关文件內使华小、淡小边缘化、变质及消亡的不利政策和措施仍继续存在甚至增加了。

董总指称,通过上述史实回顾及对教育大蓝图等文件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教育大蓝图的本质在于贯彻单元主义教育政策“最终目標”,看不出当局延续与发展民族母语学校的政策和措施。

董总宣称《教育发展大蓝图》使华小、淡小边缘化、变质及消亡的不利政策和措施的部署:

1. 所有幼儿园必须採用和遵守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最终实现20062010年《首要教育蓝图》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一个以国语为教学媒介的教育体系。

2. 以“巩固国语”为名,建立单一民族国家为目的,大幅度增加华小和淡小国语教学时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师资、课程、教学法、教科书和评估考试问题。

3. 通过各种方法蚕食和剥夺华小等学校董事会的主权及功能,改变董事会成员结构,最终导致董事会丧失学校拥有权以及校產的管理权、信託权和使用权,使董事会名存实亡。

4. 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没有规定参加学校可自由使用各自的教学媒介语,进一步蚕食华小和淡小的母语教育办学本质与特徵。其他语文的使用受到限制,失去媒介语地位。

5. 重提宏愿学校计划,意图把各源流小学集中在同一个校园,最终把华小和淡小的媒介语改为国语,实现《1956年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標”。

6. 提出合併、关闭微型学校措施,將进一步减少华小、淡小学校数量,完全漠视制度化拨款拨地增建华小、淡小的民间诉求。

7. 实现国小和国中成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並检討“多源流学校的选择”和“国家教育体系结构”,以作出进一步的“改变”。这意味著教育部將检討华小、淡小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存在价值,以及家长为孩子选择接受母语教育或就读何种源流学校的基本权益。这会导致华小、淡小等学校继续被边缘化,面对变质及失去法律地位而消亡的危机。

(中国报)





【附:董总文告】

 
 

20131214
揭露不利政策和措施·董总没误解教育蓝图
 

1.  据报载,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在国会上议院回答提问时表示:“我认为董总不大明白教育发展大蓝图,其实大马不存在消灭母语学校的事情,反之该大蓝图的第7章有一部分是提及要延续母语学校的,因此我认为这是一个误会。”

2.  董总表示并没有误解教育大蓝图,而是揭露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和各源流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政府当局修正有关蓝图。叶娟呈副部长应深入了解各项教育法令、报告书、政策和措施及教育大蓝图,长期以来对母语教育进行的打压和威胁。

母语教育学校长期处于“被消灭”危机中

3.  董总指出,从上世纪50年代迄今,我国各民族母语教育学校一直处于“被消灭”的危机中,是不能漠视的史实,这包括:

(a)  1951年巴恩报告书》主张推行以英文或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民学校制度,废除其他语文源流学校,并在过度时期优先把教育资源拨给国民学校。

(b)  1952年教育法令》主张推行以英文或马来文为主要媒介的国民学校制度,以及逐步把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改制为国民学校,使各族学生集中在国民学校就读。

(c)  1956年拉萨报告书》第12条文阐明:“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必须是把所有族群的孩子,纳入一个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而达到这个目标的过程不能仓促,必须逐步推行”。

(d)  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规定:“在任何时候,部长认为一所国民型小学可以适当地改制为一所国民小学时,他可以训令该小学必须改制为一所国民小学。”

(e)  1996年教育法令》继续贯彻《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标”,并在绪论和第17条文阐明通过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制度来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国语必须是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语。

教育大蓝图旨在贯彻《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标”

4.  在宣布制订和推介教育大蓝图时,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曾先后表明关注《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政策与目标是否得以全面落实,以及该蓝图是捍卫和执行《1996年教育法令》的教育政策。

5.  董总指出,《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及2010年《巩固国语加强英语》和2012年《国家教育政策》等相关文件的内容本质,即是以“巩固国语”和“国民团结”为幌子,建立单一源流学校和单一民族国家为目的,贯彻《拉萨报告书》单元主义教育政策“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早已在国民型中学、英文中学、英文小学和教会学校实现,它们的媒介语已改为国语,接下来则在幼儿园学前教育、华小、淡小实行,而《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就是执行“最终目标”的工具。

6.  尽管叶娟呈副部长声称教育大蓝图第7章提及延续母语学校,但是蓝图及其相关文件内使华小、淡小边缘化、变质及消亡的不利政策和措施仍继续存在甚至增加了,并以更大的篇幅,强调国语和国民学校作为国民团结的工具,国语为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语,并认为华小、淡小等学校的存在是对统合国家教育体系构成挑战。因此,教育大蓝图有了以下的部署,包括:

(a)  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和遵守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最终实现《20062010年首要教育蓝图》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一个以国语为教学媒介的教育体系。

(b)  以“巩固国语”为名,建立单一民族国家为目的,大幅度增加华小和淡小国语教学时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师资、课程、教学法、教科书和评估考试问题。

(c)  通过各种方法蚕食和剥夺华小等学校董事会的主权及功能,改变董事会成员结构,最终导致董事会丧失学校拥有权以及校产的管理权、信托权和使用权,使董事会名存实亡。

(d)  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没有规定参加的学校可自由使用各自的教学媒介语,进一步蚕食华小和淡小的母语教育办学本质与特征。教育部通令和指南规定,国语为学生交融团结计划的媒介语,一切会议、活动仪式、声明、宣布、宣传、出版及其他事务,都必须以国语进行。其他语文的使用受到限制,失去媒介语地位。

(e)  重提宏愿学校计划,意图把各源流小学集中在同一个校园,最终把华小和淡小的媒介语改为国语,实现《1956年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标”。

(f)  提出合并、关闭微型学校措施,将进一步减少华小、淡小学校数量,完全漠视制度化拨款拨地增建华小、淡小的民间诉求。

(g)  实现国小和国中成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并检讨“多源流学校的选择”和“国家教育体系结构”,以作出进一步的“改变”。这意味着教育部将检讨华小、淡小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存在价值,以及家长为孩子选择接受母语教育或就读何种源流学校的基本权益。这会导致华小、淡小等学校继续被边缘化,面对变质及失去法律地位而消亡的危机。

7.  董总指出,通过上述史实回顾及对教育大蓝图等文件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教育大蓝图的本质在于贯彻单元主义教育政策“最终目标”,看不出当局延续与发展民族母语学校的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