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

“要求修改批文如‘缘木求鱼’”,何必为之?



 2013610



1,据报载,新近受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委以执行顾问职的陈玉康局绅表示,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之事不是“不为”,而是“不可为”;要把批文交回教育部长,要求他修改批文,这就好像“缘木求鱼”。

2,按陈玉康局绅的这一说法,要求教育部修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是不能达到目的的!关丹中华中学事件的核心问题,终由该校董事会执行顾问一语道破。毕竟,关丹中华中学批文明确揭示了关丹中华中学“私立国民中学”的办学本质。这样“不尽如人意”的批文不获当局修订厘清,关丹中华中学就不可能办成一所真正的华文独中。而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的“一边建校,一边争取修订批文”,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不仅没有可能实现,更是自欺欺人的!此外,陈玉康局绅的谈话也为沸沸扬扬的关丹中华中学批文争议画上休止符。

3,既然争取修订批文犹如“缘木求鱼”,是“不可为”的,那么何必执意于徒劳无功的事?董总吁请丹斯里拿督方天兴、教总等,联合董总、彭亨州华校董联会、彭亨州华团,以及广大彭亨州热爱民族母语教育人士,一起重新启动“520申办关丹华文独中和平大会”的决议,采用当局批准设立宽柔中学第二分校的模式,在关丹申办一所名副其实的华文独中。

(来源:董总网页)